东营仲裁委导航

 东营市区县仲裁委 [东营区 垦利区 广饶 利津 河口区 ...]
最新收录:

·垦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垦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垦利区


·烟台市福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烟台市福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
电 话0535-6999761


·利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利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利津县


·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东营区


·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90号
电 话0546-6378701;0546-6378919


·招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招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招远市


·栖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栖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栖霞市


·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电 话0535-6785181


·莱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莱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莱阳市


·烟台市牟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烟台市牟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电 话0535-4337027


·长岛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长岛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长岛县


·龙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龙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龙口市


·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海阳市


·东营市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东营市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90号
电 话0546-6378701;0546-6378919


·东营仲裁委员会
东营仲裁委员会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337号

固定电话:0546-8339223

电子邮件:dyzcb@dy.shandong.cn

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
电 话0535-6226188


·莱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莱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光州东路215号
电 话0535-2222213


·广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广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广饶县


·烟台市莱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烟台市莱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17C室
电 话0535-6891661


·烟台市蓬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烟台市蓬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钟楼东路182号
电 话0535-5643290


咨询律师

13147094815(魏律师) 18667830319(黄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市区县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解除.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怎么界定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情况吗?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即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中具体的犯罪行.

    醉驾的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

    在实际生活在,有些男女只是办了酒席,但一直没有去领取结婚证,这在很多的年轻夫妻之间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在中国人传统意义上,办过酒席就是夫妻了。无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连无效婚姻都算不上。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结婚了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有效婚姻吗?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叫结婚了,“结婚”是男.

城市律师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