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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可以收养多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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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一、申请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


·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是年满30岁的身边无子女的健康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子想要收养妇孩子,双方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以上。...


·收养子女需要配偶同意?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人可以收养多个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什么人可以被收养?
      《收养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


·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的法律定义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合同承受,是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承受要发生法律效力,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合同尚未订立或合同目的已达到而消灭,合同承受因失去前提而不能成......


·一般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这是一个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新兴企业不断出现,原有企业或转型或扩大规模生产。而企业的发展首要就是资金的来源,各个企业自身条件不同,企业所处的资本环境,企业采用的融资方式也不同。那么现实中一般企业融资都采用哪些......



·开设赌场了,被抓怎么办,赌博被抓怎么办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一、《刑法》......



·江宁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遗产继承律师全程指导遗产纠纷案件的取证、代理立案......



·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
      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一、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


·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
      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有的公司虽然规模小,但是如果要进行运营的,必须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公司创始人需要携带必要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登记,符合条件的,工商局应该颁发营业执照。那么,在我国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呢?相信大多数的人都不太清楚,......


·股东变更后出资额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变更后出资额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公司的股权可以交易、买卖。所以交易之后,作为股权拥有者的股东也就会变更。但是,股东的变更就会涉及到许多的问题,许多人对于股东变更的问......


·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手写合同也应当认定有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什么是刑罚的种类
      刑罚也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通常对于那些构成刑事犯罪的人,才需要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而我国的刑罚是有具体种类的,那么什么是刑罚的种类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刑罚的种类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试用期期间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身体缺陷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身体存在缺陷,能否成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呢?我们认为,对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身体健康条件是履行工作职责的必要条件,如果企业员工因身体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撤销权的意思是什么?
      撤销权的意思是什么?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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