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换言之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是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认定骗取贷款罪的关键有两点:
  (1)对欺骗手段的认定;(2)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证据,在主观方面证明被告人具有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故意。同时,要注意查找充分证据,证明犯罪的实际后果非常严重,符合骗取贷款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求。
  2、骗取贷款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l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
  ?
  实践中,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则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1、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2、可以把债券换成股票,......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一、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申请贷款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可以说很多朋友都已经习惯了贷款这一形式,所以也就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一问题,就是申请贷款怎么写。其实,由于贷款种类的不同,贷款申请书也是多样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比较典型的贷款申请书的范例。助学贷款申请书范例尊敬的院领导和各位老师:我是......


·欠钱还不起怎么办
      欠钱还不起怎么办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我们发现在很多时候债务人还不起债了往往都是因为所欠的钱太多了,但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直接允许其不还债的话,势必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这是对债权人不利的。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要是债务人欠钱还不起怎么办?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欠钱还不起怎么办债务人欠款......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私募”“私募”是证券发行方式的一种,是指证券发行者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证券。私募发行对象有机构投资者,如金融机构,或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公司;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内部职工。私募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发行者不必向证券管理机构办理发行注册手续,从而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注册......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一、房产抵押贷款利率的概念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品种。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向其所借资金支付的代价,也是放款人......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这就涉及到了建筑业的发展,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这当中就会存在建筑安全的问题,因为房屋建筑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在建筑完工的时候......


·商标的非注册服务
      商标的非注册服务包括:1.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
      有的夫妻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对孩子的抚养费做出了约定。但之后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愿意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



·达州刑事律师发表的关于郑某某敲诈勒索罪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凌灿伟接受被......



·合同纠纷南京律师
    南京合同律师承办买卖合同、承包纠纷合同、劳动合同纠纷和房屋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释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可能任何人都在买房过程有过争议,有过矛盾,这些矛盾有大有小,到最后都要依靠法律和道德来解决。所以国家在2003年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便解决买房合同纠纷,接下来就和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房屋买卖......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能报?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能报?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说了,车身划痕险是新车保险中的一种,是属于可选保险的范畴,也就是可以买也可以不可以买的。那么没有买划痕险但是车身被划伤了还能不能补买然后报销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


·涉外收养登记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十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人的确定名称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名称是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和展示,与企业的商誉价值、行业影响力、市场知名度,甚至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十分重要、紧密的联系,一个好的公司名称不仅符合公司的企业文化形象、朗朗上口,而且可以使消费者直接对公司的经营......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否则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而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的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行为,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熟知的交通工具包括了汽车、火车、轮船等等,而对于这些交通工具,如果实施了损坏的行为,那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我国对故意损坏交通工具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都规定为了犯罪,不过此时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伪证罪的后果是怎样的
      针对刑事犯罪,其后果一般也就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不同的刑事犯罪有不同的法律后果,那么伪证罪的后果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伪证罪的后果是怎样的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县始终是最常见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仅要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给个人打工受伤,伤后一年多了,怎么赔偿
·我有一套房改房,产权记是我的名字,但有一个协议说必须工作到退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包庇罪,我爸跑,前段时间被逮捕时间,,我给我爸一直有联系,并且还给他
·在厂子里劳动协议没有满想回家过让后不给退押金怎么办?
·能赔偿吗,被传销骗了7万多
·闵行区驾驶证扣分去哪里学习,要带哪些证件,!
·以前欠信用卡钱,现在还清了,怎么取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能被拘留吗,跟人打架且是几个人打一个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热门城市

·开封律师
·
垫江县律师
·
屯昌律师
·
香港律师
·
海西律师
·
岳阳律师
·
南开区律师
·
伊犁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台中律师
·
晋城律师
·
昆明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淮南律师
·
株洲律师
·
西宁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