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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如果夫妻本身有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的,不然也是不能顺利离婚。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夫妻离婚了,这个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当然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加以涉及,并确定由谁分担。这里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有原则上的区别的。简单地说,家庭共同债务的债务人不限于夫妻二人,如有的家庭四世同堂,成员十几人,若是此家中主人与主妇进行离婚诉讼,很显然要分清对外所欠的债务是谁对外经手的,是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还是家庭某一成员为个人生活需要所欠的债。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当然在实际诉讼中债务怎么来确定由谁来分担是经过相当具体的分析与审理才能确定下来的。笔者曾代理一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被告主张曾对外借债10万元,并且有证人2 名出庭作证。应该说此形势对原告相当不利的。但是,在原告方询问证人时,此两名证人对此债务的说法是不一致的,一名讲此债务是在银行给的现金,且当时两证人与被告共三人在场;另一名则说是将存折给的被告,由被告自己去取钱的,给存折时三人也就是两证人与被告在场,去银行取钱时不是三人同去的。在法官的进一步询问下,此二证人的证言更是南辕北辙,分歧很大。结果这笔10万元的债务最终未被法庭认可。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如果遇到双方经营开办个体营业执照的生产机构,也对外负有债务,则这时的债务的分担就是与有限公司不同了。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俗话讲:清官难断家务事,实际上只要是有清楚的事实,结合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问题是可以依法解决的。以上讲的几点意见,供各位朋友参考,若有其他问题欢迎联系,乐于为你解决实际遇到的法律问题。 知识延伸: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因一方实施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如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侵权之债;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确系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婚后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等。实践中,要是夫妻离婚了却没有对共同债务作出处理的话,那此时显然是不行的。不过话说回来,即使离婚夫妻对债务的承担做出了约定,但此时约定也仅仅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约定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 ...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债权债务协议书甲方:电话: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丁方:电话:住址: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万元。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元的到期债...... ·欠债还钱,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一些债务人就一直拖着不还钱, 欠债还钱,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一些债务人就一直拖着不还钱,债权人试了很多办法都不能解决还钱问题,就采取拘禁债务人或与债务人相关的人来要求还钱,那么索要债务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索要债务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吗为索取债务非法扣......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一般在借款到期的时候,债务人不能足额还款的话,那么债权人此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追债。那现实中,要是借款期限未到,不过发现债务人此时就无还债能力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个人贷款利息多少 个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一、个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借钱的同时通常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高利贷等不法借贷,我国法律对私人贷款的利息作了以下规定:(一)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由于借钱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通常不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还钱时一方临时要求计算利息导致纠纷,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默认为不...... ·夫妻在婚内互相打的借条是否有效 夫妻在婚内互相打的借条是否有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实行财产共有制,一般没有特别约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夫妻在婚内互相打的借条是否有效?借钱出去的一方可以要求借钱的一方还钱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一、夫...... ·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怎样公正? 房产算是每一个人的重要财产,房子的问题也不容小觑。当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维持夫妻生活,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这个问题相信也困扰了很多人,我们今天就对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以及公正的内容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协议离婚房产要不...... ·测绘合同 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业务专用章的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经企业加盖某业务专用章后生效”,则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企事业单位加盖某业务专用章可以成为合同的生效条件之一。但是,需要提请企业注意的是,如果该合同属于由企业提供并...... ·什么是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相关内容: ·栖霞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栖霞建筑工程律师... 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之发展就是各个企业公司,公司企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不可以。(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交强险对于机动车的使用有着积极的意义,那么,交通事故摩托车交强险赔偿多少呢。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因为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对于...... 虚开发票如何认定?(1)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A、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B、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 在我国离婚财产要交税吗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涉及哪些法规文件?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主要就是针对一项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资料进行管理的相...... 及时补办户口本。房屋过户没有户口本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住房,需要买卖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住...... 一、结婚是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不?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 相关法律问答: ·隐私权,当有人侵犯你的隐私权 ·去私立医院检查,然后各种检查费用高达一万多比比公立的 ·对方欠了十多万六年了一分没还有欠条我是不是该 ·2019年10月20号,在业务员误导下,买了一份30000元 ·人被派出所带走还不到24小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带走,家人非常 ·医生是否有责任,在做烤瓷桥假牙前大夫是否应该要先检查患者的牙齿是否要先做牙根治疗 ·借条 借条 今借到XX现金伍拾万元整(500000元)一即日起180天内如本人 ·我该怎么办?,老公定要与我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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