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合同的生效与有效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二、 合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三、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根据第25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时间规则,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致,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诺并于当日到达,甲公司于10月15日在合同上签字后再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10月20日在合同上盖章,后甲、乙双方又于10月25日签订了合同确认书。在这个案例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时间应为1998年10月25日。
注意:第32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行为既可以同时同地完成,也可以异地完成。在异地完成情况下,以最后一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如何?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
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
四、合同成立的与合同生效关系
1、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
2、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也有很大的区别,有的合同成立之后,不代表合同已经生效,而已经生效的合同则代表和同是已经成立的。很多人有误解,以为在合同成立的时候,就已经意味着合同就生效了,结果等到发生了合同纠纷之后才发现合同可能是无效的,我们已经为您在文中介绍了合同成立的以及合同生效的问题,想了解...

·餐厅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餐厅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在进行承包服务时,如果没有签订承包合同,很容易出现经济纠纷,在餐厅承包过程中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在进行餐厅外包时,也要签订餐厅承包合同,但如果餐厅承包合同纠纷出现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将为您整理有关这方面的讯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


·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
      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一、双方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难免顾此失彼。由于双方代理不符合代理权的基本原则,有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所以各国法律一般予以禁止。但是我国法律并......


·合同违约起诉是民事诉讼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合同违约起诉是民事诉讼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一、民事诉讼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屡见不鲜,很多人都会把两者混为一谈,虽然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以帮助你对两者进行更好的区分。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违约解除合同的认定
      合同解除的必要性:1、解除合同能够弥补实际履行制度中的不足2、能够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3、效率最大化是合同双方进入市场追求的目标之一,合同解除应当更好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合同解除的限制:1、违约方违约主观上并非恶意,“任何人不得因自己的不法行为而获利”,违约方主观上不应有恶意,应为了实现合同目的,按......


·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
      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借名购房应运而生。借名买房存在法律风险,那究竟借名买房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政策房不是人人都能买的,加上限......


·伤残军人的待遇及抚恤金 在我国,军人保家卫国,捍卫祖国荣誉
      伤残军人的待遇及抚恤金在我国,军人保家卫国,捍卫祖国荣誉为保卫祖国而战斗。既然他们在第一线战斗,那么难免受伤。通常,国家对于伤残军人的待遇和抚恤金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一、伤残军人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


·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取保候审。那实践中该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呢?取保候审的程序又是怎样的......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因分居或者一......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在当今中国这个社会,最保值和最值钱的在大多数人眼中就是房子了,说到房子这里必不可谈的就是一个土地的使用权了,那有些人签订了土地流转的合同,......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公司债务如何处理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其中,债务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主要表现在应收帐款收不回来,造成其他客户的款项也不能及时兑现,形成难以清理的三角债。那么,应该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也......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哪些我国的拘留分为了很多种,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等,其中行政拘留属于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以申请暂缓,那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一、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来自于双务合同中。双务合同是规定双方义务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买方的义务是支付欠款,卖方的义务则是交付产品,双方都承担义务。那么,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我们为您找到了权威的解释......


·入职4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合理?
      签署劳动合同,才能成为一个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才能享受公司的员工福利。公司一般在签署合同之前会有一个月或者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同公司情况不同,但是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但是,有一些公司却在入职4个月才签合同,这样做违反规定吗?下面请看详细解答......


·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签合同?
      初入职场的人都知道,在入职后需要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合同签订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签合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


·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盗窃财物,符合刑法中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多次盗窃也可能构成盗窃,那么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


·卖方违反合同忽然补救
          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不交货      交货是卖方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对卖方违反买卖同规定拒绝交货,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当卖......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跟老公结婚十五,现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老公不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这样对孩子以后
·海宁碧桂园维权标的: ①精装欺诈一一广告1500,实际32
·两个十二岁孩子,孩子都同意给妈妈,怎么
·你好,己经到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还需要按合同时间点继续履行合同吗/span>
·孩子不满7周岁夫妻离婚孩子应该有谁负责
·4转业,86入伍在部队十几,转业到地方,不给分配,该怎么维权san
·我在结婚前买了房,我现在已结,请问这套房是属于我个人财
·对方欠钱,三年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热门城市

·喀什律师
·
潼南区律师
·
惠州律师
·
吕梁律师
·
新北律师
·
鄂州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南充律师
·
长春律师
·
陵水律师
·
济源律师
·
焦作律师
·
乌鲁木齐律师
·
汕尾律师
·
承德律师
·
石家庄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