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融资居间合同就是居间人介绍其他双方达成融资合同(融资就是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
  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
  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
  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
  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以上就是我们为大整理的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相关内容,只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签订的无效情况,否则不仅可以会损害自己利益,还可能产生违法行为,...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一、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合同的默示变更。所以默示变更合同的方式如果对方不承认,是无效的。合同内容变更是指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在保留原合同实质内容基础上[同一性],使合同内容[合同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单方面修改或篡改合同,对原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应,修改无效,原部分......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撤销权是保护利益损害向法院申请的权力,当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时,个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请求得到撤销权,达到撤销合同的目的,那么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呢?我们在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对文章进行了解。一、合同被撤销之后,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


·合同诈骗证据种类是如何体现的?
      合同诈骗证据种类是如何体现的?合同诈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见,法院在审理这种类型的案件时,必须要通过对该案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来对本案进行裁决。只有从证据出发,才能不违背法院的审判原则。那么,合同诈骗证据种类在主客观方面是如何体现的呢?针对此,我们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合同诈骗证据种类在主客观方......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在合同的分类中,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之分,单务合同的当事人只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不存在对等关系。比较典型的是赠与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为您重点讲解下。一、不安抗辩权单......


·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
      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现在的许多合同都是要式合同,有些合同可以用要式合同也可以不要,但是其他的一些合同则必须要用要式合同,否则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很多朋友对要式合同并不是十分了解,比如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下面我们为您回答。一、要式合同的类别和材料要式合同具有不同的类别,也就有不同的材料。1、不动产合同......


·山西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交通安全我们每天都在提,但是每天还会有很多的交通事故发生。我们通过新闻都可以了解到山西特大交通事故的损失是非常惨重的,那么你知道山西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吗,我们要怎么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呢?下面就让我们的我们向您介绍一下吧。一、山西特大交......


·劳动仲裁裁决项中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根据《......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公司解散之诉都包含些哪些内容呢?公司解散之诉一般是由公司股东提起的,当然这里的股东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起解散之诉。那么您知道,公司解散之诉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1、公司解......


·保险诈骗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保险诈骗罪的定义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



·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应对的16法则
      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应对的16法则一、刑事拘留要满......



·南京建筑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致力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项服务,熟悉建筑工......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的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9)11号通知的要求,以下高级人民法院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分级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予公布如下:  广东省  一、基层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法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


·公司债券资金流动风险有哪些?
      公司债券资金流动风险有哪些?1、债券投资风险防范的预防措施是对债券的发行做出种种有利于投资者的规定,是风险防范中重要的一步。在发达国家如日本,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发行额都有一定的限额,不能超过资本金与准备金的总和或净资本额的两倍。安全系数高的公......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


·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
      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现象越来越常见。民营企业融资公司的设立和融资租赁具体有哪些规定的?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十分了解。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民营企业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以及融资租赁政策,希望对您有用。......


·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院在出具的司法审判的判决书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结果,都会标注清楚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我国的多项法规的话,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也是有着使用限制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是法定加......


·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1)(2)(3)当事人名称(姓名):当事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签字(盖章)签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空调买了,第二坏了3,4次,墙壁打得洞也漏水,发
·老宅出售问题ruhujiejue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双方都签字了
·我没买东西,支付宝提醒有快递信息,别人已签收是怎么回事
·3013.2.2晚上工伤,公司说也要到六月份帮我处理!这么长的时间他们还不处理!
·法律咨询货车司机闯红灯酒驾造成通过绿灯学生(16岁男)当场死
·你好,我是一名导我今天由于自己的失误,在给顾客刷卡的时候少刷了应刷金额944实刷33
·一同事怀孕三个月了,看她气色不好拍拍她肩膀安慰她,结果她说到胎儿要是有点什么不正常都赖我怎么办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热门城市

·贵阳律师
·
西青区律师
·
全国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昌吉律师
·
鸡西律师
·
两江新区律师
·
琼海律师
·
山南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抚州律师
·
嘉义律师
·
本溪律师
·
果洛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