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二、重婚罪如何认定
  
  关于重婚罪的认定问题,其实可以从其构成要件入手,看看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如果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重婚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该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此时就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也就是说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其实是可以当做是重婚罪的认定标准的。下面, 我们为您详细介绍重婚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帮助你对重婚罪进行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小三可以告重婚罪,但此时必须是小三不知道对方是已婚人士,受骗与对方结婚。否则的话,也是不能告重婚罪的。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

·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相互法律关系的事件,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在法律中对离婚案中抚养权涉及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都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呢?抚养费......


·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具体的手续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而在提供了离婚材料,同时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最终达到离婚的目的。那么现实中,夫妻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要是离婚夫妻无法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协商一致的话,此时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而这种情况下,对子女的抚养费也是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您知道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


·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有哪些
      其实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离婚,此时基本都是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就无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夫妻中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材料都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一)原告......


·丈夫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办
      是不是夫妻离婚一定要双方都同意呢,生活中要是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此时想要离婚的妻子又应该怎么做,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对此们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丈夫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夫妻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起诉离婚。单方起诉离婚,直接......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审判后取保候审
      现在,因为侵犯个人信息而引发犯罪案件的事情数不胜数。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但是现在网络使得人们的信息很大程度上被泄露,如果有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就造成了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审判后取保候审可......


·在我国轮奸罪判处几年的刑期
      在全世界,由于女性的生理特征,例如力量弱小等原因,一直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很容易会遭受到不法侵害,例如强奸罪就是比较容易发生的,这对于女性带来了十分严重的身心伤害。那么,如果在生活中有人不幸遇到了轮奸,那么轮奸罪被判处几年的刑期呢?我们将针对这......


·医疗过错的责任有多大?
      医疗过错的责任有多大?一、过错责任概念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害发生,行为人也不负责任。还有,......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放弃继承还用还债吗
      关于遗产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仅仅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对于这部分债务,即使如今公民已经去世,但也是要用其遗产进行清偿的。不过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



·潍坊律师:请求权竞合情形下的诉讼选择
      乘坐出租车发生事故,如何选择起诉对象请求权竞合情......



·南京涉外离婚律师
    南京涉外离婚律师从事涉外离婚业务,解决涉外离婚中的各种常见问题......



·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之后向自己投保了车险的保险公司报案。若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话,那么日后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以此为借口而拒绝赔偿。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交通事故......


·法官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违约该怎样处理?
      1、承包人的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3)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社会在发展,但是发展是不平衡的。我们身边总会有儿童因为各种问题无人抚养,甚至因此而夭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谁来抚养,这些问题仍然困惑着不少人,下面就介绍下相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事实......


·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
      在现如今的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的。法律判决,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来进行解决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呢......


·提出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是一个文明法制的社会,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人们的权利也收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即使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对公民造成伤害,需要进行国家赔偿。那么,提出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理论上有五要件和六要件说。但是,六要件说已经取得了通说的地位。现详述如下:  (一)、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  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票据法规定的转达让方式一般有两种,即背书转让方式及......


·买方逾期付款,要付滞纳金吗?
      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实质就是违约金,单纯称呼不同,不影响该“滞纳金”的性质。而买卖合同一方违约了,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所以不要轻易相信部门人所说的看法,认为滞纳金主要作为税收部门和银行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怎样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已经胜诉了,执行不作为,怎么办。
·养老金问题,我今年35岁
·律师您好一年前我跟上海东言品牌有限公司签了个合同
·我是否属于首次购房??,我现在的居用房是爸爸在10年前一次性给付的
·我妹在2018年9月17日理财。把6万元人民币汇到神享金金融
·您好,我鼻子放假体没几天,鼻梁和鼻头的假体都漏出来了,现在他们给我修复,修复完都五天了,鼻子上像补了
·我租房合同签订的是一,现在租了有十一个月了,因为有事不租房了,房东不给退还押金,我该怎么办?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热门城市

·江西律师
·
贵阳律师
·
曲靖律师
·
黄山律师
·
石河子律师
·
温州律师
·
郑州律师
·
济源律师
·
巴南区律师
·
钦州律师
·
北碚区律师
·
武清区律师
·
烟台律师
·
本溪律师
·
濮阳律师
·
盐城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