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首页>>法律常识

2019年7月15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泰州市人民以张某某等61人为被告提起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本案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挂牌运行后受理的“第一案”,也是该法庭试行网上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批准在南京设立的全国首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江苏全省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上诉案件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泰州市人民起诉书指控,张某某等61人或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禁用渔具和方法,非法捕捞鳗鱼苗;或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其所收购的鳗鱼苗系他人非法捕捞所得仍多次收购并加价出售。上述行为造成长江鳗鱼资源和其他渔业资源的严重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江苏省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置9个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包括在南京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在苏州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无锡市宜兴市、滨湖区、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等。其余基层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相关环境资源案件。
  此外,在南京市中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上述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此次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主客场问题”,有效破解地方保护主义,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力争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创造更多“江苏经验”“江苏品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786件.老律师网。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93件,对3077名污染者追究刑事责任。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判处污染者赔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19亿元.老律师网。江苏省政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损害赔偿案,判决被告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5400余万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786件

  泰州市人民起诉书指控,张某某等61人或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禁用渔具和方法,非法捕捞鳗鱼苗;或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其所收购的鳗鱼苗系他人非法捕捞所得仍多次收购并加价出售
  此次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主客场问题”,有效破解地方保护主义,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力争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创造更多“江苏经验”“江苏品牌”
  此外,在南京市中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上述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上述行为造成长江鳗鱼资源和其他渔业资源的严重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设立的全国首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江苏全省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上诉案件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遇到环境资源案件纠纷,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合伙经营纠纷民事起诉状
·浦口知识产权律师_南京市浦口区知识产权律师推荐,处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孩子抚养
·诈骗罪辩护词
·离婚纠纷起诉状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费用是怎样的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2、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
  贸易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
  一、醉驾酒精含量130怎么处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
  大学生兼职签了合同随时辞职吗大学生兼职签的合同需要看合同内容性质,一般对于非全日制合同都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周边律师

·南京律师
·
苏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常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扬州律师
·
泰州律师
·
南通律师
·
盐城律师
·
淮安律师
·
宿迁律师
·
徐州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宜兴律师
·
全国律师黄页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要是判刑肇事方是否给与对方精神抚慰金吗
  • Q我家亲属陪朋友为了家庭琐事勒索对方10万元,这种案件请律师
  • Q我是莱山区附近村村民,最近和我丈夫办理离婚,我们现在有一处房
    A

    我是莱山区附近村村民,最近和我丈夫办理离婚,我们现在有一处房产,我丈夫承诺将这套房产给我,但是这套房产是村里的大龄青

  • Q酒后打架,对方称被打断9根肋骨
  • Q工厂歇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方式
    A

    律师您好,我们工厂在大朗镇,台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歇业。我在工厂已经干了九年整,技术工,薪水四千多,大概在一年

  • Q您好,请问现在的税法,临聘人员的个税怎么计算
  • Q因企业改制未将特殊工种调资表交到劳动局,现在到了龄去问,说后补的不行
  • Q农村户口问题
  • Q请问怎样在网上立案?
  • Q请问算工伤吗?,我*人在单位上班时出了事故
  • Q家事能说清吗
  • Q没有支付抚养费,您好!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
  • Q别人成心撞我车,我没本酒驾把人打了,想知道这种情况是拘留多长
  • Q离婚诉讼具体流程与费用
    A

    我是扬州高邮人,女性.想就起诉离婚咨询一些事情,请律师帮忙指导一下。我与男方与2008年12月17日登记结婚,有一女

  • Q我想在无棣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
    A

    我想在无棣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

  • Q你好我儿孩习习期间进入电信炸骗公司,想了解这种情况法院应跟该
  • Q房顶有很多裂缝,请问:一般房顶有十几条裂缝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