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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4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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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扬州高邮人,女性.想就起诉离婚咨询一些事情,请律师帮忙指导一下。我与男方与2008年12月17日登记结婚,有一女儿。男方是入赘我家的,结婚时男方父母支付给我2万元彩礼,4000元首饰费。这是男方与我结婚时所花费的全部结婚费用。男方到我家后居住于我父母的房屋,那是建房时借的外债尚无还清(都是与亲戚朋友借的,无书面凭据),还有部分装修尚未完成,男方在我家这段时间外债都已还清,装修也全部完成。现因各种家庭矛盾导致我对他已无感情可言,本来已谈妥协议离婚。与约定办手续日期前一天,男方突然反悔,我们之前有一份草签的协议与他写给我的保证书。现如果我要起诉离婚,就协议中的关于女儿的抚养费是否可以提出要求,我需要女儿的抚养权,此情况下起诉离婚我需要支付男方哪些赔偿?我可以向他主张哪些权利?如果我全权委托律师代办,直到拿到离婚判决书总计约花多少费用?需要多久能拿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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