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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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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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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正式挂牌设立。为充分发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发展建设,2021年2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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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分公司是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只要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是分公司拥有总公司的授权的,就可以与其他自然人或者是法人签订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分公司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被授权的,那么签订的合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

·法院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法院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决定逮捕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
  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如果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这一项诉讼权利叫上诉权。但在实践中,上诉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提起上诉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不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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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了,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这里必须是能够继续履行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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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险二金”即“”五险一金”再加上“企业年金”。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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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金额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各地标准不一样,以上海为例: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财政部门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标准的通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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