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家属会见探视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家属会见、探视时间、申请手续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家属会见规定、时间、申请手续: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老律师网]。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013892489
[老律师网]。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怎么走?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已经撤销,合并到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榴园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线,经过站, 到达张府园站,步行约米,到达建邺区看守所
联系电话:025-84427947
邮...>>>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地址、电话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律师会见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取保候审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相关知识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有组织犯罪并非一定是群集犯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传销危害很多人很多家庭,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也造成了部分家庭的破裂,为此国家法律对传销行为进行了定罪,但是很多人仍然不清楚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意思。传销罪的概念以及确立标准在法律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这样也是为了打击传销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传销罪的有关内容.

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
    哪些要素会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一、哪些要素会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
    死缓并不代表最后一定不会死,此时需要看罪犯在死刑缓期两年期间的具体表现才行。如果有悔罪表现、情况也比较好的话,那两年缓刑期满之后就会被减刑。但要是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的话,这时应该要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如何处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_地址,电话,来访导航,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更多法律知识

南京刑事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遇到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刑事罪名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