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看守所

沭阳县看守所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沭阳县看守所(东小店看守所)
详细地址:沭阳县十字街道
乘车路线:在十字街道往东小店方向
联系电话:0527-83645588
邮政编码:2238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9850716853

沭阳县看守所设立心理咨询室
  为确保在押人员改造期间心理健康,沭阳县看守所设立心理咨询室,聘请名执业心理咨询师驻所工作,既为管教民警进行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又为在押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在押人员心理压力。通过开通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热线,让每一名有心理疾病的在押人员都能通过视频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对在押人员的心理进行测试和甄别,并对一些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在押人员重点进行心理矫治。
沭阳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
  位于沭阳县看守所监区内功能区,投资余万元兴建,建设面积达余平方米,主要分为弘扬厅、自律厅、警示厅三大区域八大篇章,以历史与现实的正面典型与反面教材为内容,采用图文并茂、声、光、电结合等形式,达到弘扬正气、激励警示、反腐倡廉的效果[www.Law64.net]。
  弘扬厅主要展示领袖风采、榜样事迹、历代清官形象;自律厅主要内容有三清柱、十慎图等;警示厅主要内容为建国以来贪腐大案、本市反腐案例。通过“看图、观影、写悟、宣誓、答题”等流程以及现身说法、以案施教、以案释法等形式,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完整的警示教育“套餐”[老律师网]。
沭阳县看守所是谁 沭阳看守所里是什么样子的 在沭阳看守所里面天天都干嘛
沭阳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沭阳县看守所全体人员 沭阳县十字看守所地址
沭阳看守所犯人图片 沭阳县看守所地址 沭阳有几个看守所。
  
┝ 沭阳县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

┝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 咨询律师:14751692778(赵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单到存款窗口办理存款...>>>

┝ 家属会见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

┝ 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是指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和经济有联系,就出现了为了贪图高收益导致经济犯罪的情况,这几年经济犯罪的事例越来越严重,因为利益非常高才会使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那么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下会做详细的介绍。经济犯罪中,高利转贷罪和挪用公款罪这两个犯罪行为都是比较常见的。针对这.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
    诈骗未遂没判刑符合法律规定吗《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如果诈骗未遂,法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
    一、治安管理法规定盗窃自首治安拘留多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河南省诈骗罪量刑标准:一、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
南京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律师_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认定拘留、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判刑依据、律师辩护
>>>更多法律知识

宿迁刑事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遇到沭阳县看守所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刑事罪名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无锡市惠山区律师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