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重庆市荣昌区红岩路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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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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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拘留所
重庆市荣昌区拘留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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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
┝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 咨询律师:18516500148(罗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单到存款窗口办理存款...>>>
┝ 家属会见: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
┝ 相关知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
司法机关为了获得更多的证据,需要采取各种侦查办法,只有在确保取得的证据能够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是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时,才可以判决。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通过人身检查的方式获得证据,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人身检查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事诉讼法人身检查的规定是怎样的?人身检查是指为了确定.
超期羁押在刑诉法中是怎么处理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吗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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