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律师会见

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律师会见时间、手续、程序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规定: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亲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持有以上手续文件,律师可以随时申请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057670467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 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怎么走?
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详细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三角村5组188号联系电话:023-...>>>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地址、电话

┝ 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取保候审

┝ 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送钱送物

┝ 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家属会见

┝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 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侦查,落实证据后,公安机关会移交给检察院。当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全的,达不到公诉的条件时,检察院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那么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一.
    懒惰贪婪的人往往爱走捷径,为了快速获得钱财,非法集资成为这些人的常用手段。但是总会有一些对法律规定不太明白的人为此当了挡箭牌,都知道非法集资是违法的,却不知道触犯了什么法,那我国非法集资的主要罪名有哪些?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
    我们知道,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发现犯罪证据之后,是会对该物件进行扣押的,但并非所有的物体殴斗可以成为扣押的客体,对此,立法机关在制定刑事诉讼法是,也对扣押的客体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扣押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客体有哪些?扣押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客体的规定:1、关于不动产是否构成扣押的客体.
    犯罪中止免除处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
    一、犯罪嫌疑人不服检察院批捕决定怎么办?犯罪嫌疑人不服检察院批捕决定可以要求检察院复议,或按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案件规定》中第五条: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的申诉;(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三)不服人.
中国首个跨省域管辖的法院成渝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更多法律知识

璧山区刑事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遇到重庆市璧山区拘留所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刑事罪名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