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865833017

┝ 滁州市拘留所怎么走?
滁州市拘留所
详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大王镇
联系电话:110
邮政编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滁州市拘留所地址、电话
┝ 滁州市拘留所律师会见
┝ 滁州市拘留所取保候审
┝ 滁州市拘留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3770831974(姜律师) 18656084778(沈律师)

┝ 相关知识:
无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一、无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算诈骗。恶意拖欠退款金的涉嫌诈骗,可以及时报警,警方会帮忙追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素或称意识因素。即对适合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的认识。这些事实包括行为、行为的性质、行为的时间与地点、行为的情节、行为的客体、行为的结果.
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
人民法院在审结民事案件时,一般会对案件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裁决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局部履行,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罪需要从客观要件等方面来理解,具体该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
常言道:水火无情。生活中无论是遭受了水灾还是火灾,都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损害。而要是有人因为过失造成了火灾的话,在我国也是会被定罪处罚的,即失火罪。那么这个失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只有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对过失放火的行为进行处罚。一、失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失火罪的情.
合肥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会见时间等规定
>>>更多法律知识
滁州刑事律师
13770831974(姜律师) 18656084778(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