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061416368
  
┝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13065042504(范律师)  

┝ 相关知识
  一、台州工伤鉴定标准都包括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模板包括哪些内容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模板包括哪些内容?申请人名称: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附件: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

  一、逮捕未通知家属是否合法?1、逮捕不通知家属的这种情形一般是不合法的,《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2、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

·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规定是怎样的?伪造证据虚假诉讼刑法规定是刑法当中307条规定虚假诉讼的配备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临沂河东区醉驾怎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

  无效婚姻的彩礼返还给男方吗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民法总则监护的种类是什么?我们知道很多时候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就需要进行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最终就能够解决自己遇到的侵权纠纷,监护人概念每个人都不是很陌生,主要的作用就是监护还没有民事能力的人,在民法总则中有详细的规定,那民法总则监护的种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

  赠与和遗嘱有什么区别?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贷款怎么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贷款怎么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您都知道进行贷款是肯定要需要还款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贷款的人都没有进行还款,有时候甚至是公司法人进行的贷款,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贷款怎么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
·公司股东怎么证明自己是股东?
  公司股东怎么证明自己是股东?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工商局登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名册、股权证应该都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其中工商登记中有股东名称登记,公司章程中有股东名单,股东名册很容易理解,股权证有些公司发,有些公司则不发,多数情况不发。如果是上.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公证?夫妻离婚财产的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财产分割协议又称为析产协议,即财产共有人经协商,对共有财产达成一致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财产(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是公.

>>>更多法律知识

济南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13065042504(范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