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法院大店法庭

莒南县人民法院大店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莒南县人民法院大店法庭
详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大店镇莒新路大店中心卫生院北米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951945636[www.Law64.net]。
  
┝ 莒南县人民法院大店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18620487148(陈律师)  

┝ 相关知识
  工伤待遇申报期限是多久一、工伤待遇申报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

  近几年国家对贪污受贿的行为正进行严厉打击,相信您对受贿罪也都比较了解了。受贿罪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些人员拥有一定的职权,可以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贿赂。那河南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河南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河南.

·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如何收取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产品
  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如何收取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产品出现在世人面前。人们对于专利越来越关注,而实践中申请专利是需要缴费的,那么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如何收取呢?我们为你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申请专利费用多少钱根据我国专利法,关于专利申请的费.
  国家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国家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国家单位欠钱不还按照以下的步骤来进行解决:1、债务纠纷,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担保人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3、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

  破产宣告条件有哪些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

  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我们都知道,招标人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会和投标人约定一个投标有效的期限,在这一期限内,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文件是有效的。投标有效期的开始时间是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那么,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是多久呢?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吗?我们接下来就和您.

  一、农村土地被少批多占,多占的部分能够退还农民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少批多占的,是属于违法征地的行为,对多占的土地要退还给被征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

  问题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异双方因探视孩子而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不仅影响社会安定,更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实践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

  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那么,首先要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抚养费!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一直不签字怎么办?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

·武汉房产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房产纠纷是伴随房产交易而来,武汉由于近年来发展迅速,更多居民面临着更多的房产交易活动,当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房产纠纷。那么针对武汉房产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呢?有哪几种?我们给了以下的解决方法。一、房改房的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对于房改完毕已办.
  国庆加班没有三倍工资怎么维权?我们国家有规定,在国庆期间没有三倍工资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的,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这是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公司没有对加班员工付三倍工资,是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二、国庆加班没有.

>>>更多法律知识

临沂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18620487148(陈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以便律师回复

城市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

联系方式

留言反馈

手机版老律师网
微信咨询律师
老律师网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