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一审人员需遵守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我国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案件都有一审、二审,乃至三审的规定,案件当事人若不服从上一级审判,可以在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若上一级司法机关审判与一审的结论不同,那么一审参与人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这也就加大了刑事诉讼法一审人员的压力,
  
  
  
  
  (一)庭前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二)法庭审判程序:
  
  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
  
  (三)法庭调查:
  
  1、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2、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双方陈述后,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之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4、审判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讯问被告人。
  
  5、出示核实各种证据。
  
  (四)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血于遇到了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情况,法庭决定将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继续开庭审理。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4、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扩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
  
  另外,被告人因患病隔神志不清或者体力不能承受审判的;人民检察院变更了起诉范围,指控被告人有新的罪行,被告人、辩护人为准备答辩,申请延期审理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身体原因,审理无法继续进行的等。
  
  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不可抗力。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普通程序简易审: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率。
  
  适用范围: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
  
  下列情形除外: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
  
  (2)可能判死刑的;
  
  (3)外国人犯罪;
  
  (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被告人认罪但经过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
  
  (7)其他不适宜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案件。
  
  简化的具体方式: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实进行供述。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二、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
  
  1、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入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4、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调取。
  
  5、在自诉案件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
  
  6、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入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四)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下列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入刑事责任的案件;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系盲聋哑人;其他不适宜用简易程序的。
  
  判决:判决是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案的具体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在个案适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分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
  
  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时作出的判决,具体可分为定罪处刑判决、定罪免刑判决。前者是指法院作出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刑事处罚的判决;后者是法院作出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又基于被告人具有法定免除刑罚情结而宣布对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
  
  无罪判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因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
  
  裁定:市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判决执行过程中,对程序性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守既定的流程,否则,案件当事人可以按照既定的规范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得到国家赔偿。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必须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对于超过时效提起的诉讼,司法机关是可以不受理的。
  
  ...

·犯罪后请律师就能减刑吗
      关于律师在司法审判过程当中的重要性,想必在这里不需要我们多说。但是一般情况下,聘请律师的话会付出相应的费用,正是因为如此生活当中很多人会存在这样一种幻想,自己涉及的案件当中的以后不想聘用律师,节省一部分的律师费用,其实这样想也是不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犯罪后请律师就能减刑吗?一、犯罪后请律师......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最常见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就是醉驾和飙车了,当然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增加了两种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行为,但在认定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时候,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构成条件内容。那到底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什么(一)客体要件《刑法》修......


·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贪污罪的未遂如何判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关于贪污罪问题,贪污罪分为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其中该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量刑 未成年人怎么免于刑事处罚
      有的人认为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因此在其犯罪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对其作出处罚的。当然,这样的认为不能说全对,也不能说全错。至少对于那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肯定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对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量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未成年人犯罪如何......


·如何对单位受贿罪量刑处罚
      关于受贿犯罪,如果犯罪主体是个人的话,则构成的是受贿罪,但要是犯罪主体是单位的话,那此时构成的就应该是单位受贿罪了。实践中,在对单位受贿罪进行处罚的时候采取的是双罚制,那具体该如何对单位受贿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对单位受贿罪量刑处罚(刑法第387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劳动合同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在实际工作中,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入职时,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都会就此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但是有些公司,在新员工入职时不会立即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有一定的期限,这时可能很多人会问,劳动合同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一......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要是夫妻选择以分居方式离婚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来对夫妻分居的事实作出认定,而其实就是提供证据来认定夫妻分居。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这都是比较困难的,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特别是出现法定紧急情况的时候。当然刑事拘留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拘留后的......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职工在车间干活的时候,由于设备老旧等原因,有时候会受伤。如果情况不严重的话,职工在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应当及时委托单位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职工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关于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一、关于工......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前行律师朱品文办债权债务案记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前行律师朱品文谈......



·诸暨市看守所
    浙江省诸暨市看守所地址在望云路,在诸暨市诸暨市.消防大队附近,到......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


·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在诉讼时,仍可提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当事人有权在诉前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和在诉讼中请求人民法......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证明文件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中具有较大的风险和投机性,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加强管理,保障商品房预购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开发商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情况发生,从而避免“烂尾楼”的出现。因此,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1、已......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买卖契约也就是买卖合同,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一份买卖契约。那么针对房地产买卖而言,这个买卖契约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甲方(卖方):契约人:乙方(买方):甲......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一)首部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居标题......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派遣工大量存在,他们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合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派遣工大量存在,他们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合同,然后到指定的用人单位上班,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并不和派遣工签署合同,但是两者之间却是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围绕这个用工领域......


·刑事诉讼法受案告知后的立案期限是多少?
      刑事诉讼法受案告知后的立案期限是多少?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的维权意识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大都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人身伤害,另一种则是财产赔偿。而在报案的过程中,则分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两种,而刑事案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比前者要大得多,公安有关......


·没感情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很多人都错误的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就是离婚了,可以重新追究自己的幸福。但是事实上,我国不存在分居自动离婚这件事。而且想要因为分居而实现离婚目的,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没感情分居离婚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刑事诉讼法一审人员需遵守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抚州市临川区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贵州非吸收公众罪一直坚持无罪,一
·现在可以去探望一下,亲人吗?那么久了,我都想他?
·宅基地证现在还可以办理吗
·最高法试点异地立案,北京是试点之一,请问,北京试点是指北京管辖地区内人
·请问有影响吗?,农村高压电线从我家房屋顶上经过我该怎么办?请问有影响吗?他们提出
·工作中因与班长(现场执行管理者)有矛盾,致长期固定一个岗位工
·我父亲于2017年11月与凤凰井山庄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为期2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热门城市

·江门律师
·
图木舒克律师
·
璧山区律师
·
许昌律师
·
湖南律师
·
东方律师
·
六安律师
·
六盘水律师
·
杨浦区律师
·
资阳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汕头律师
·
怀化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山东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