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福建省加快了城镇化建设步伐,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从政府手中拿到一笔补偿款。这样即使没有了土地耕种收入,生活方面也有保障。那么,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告诉您。
  
  一、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省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全省各地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
  
  1、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
  
  2、二类区价格为37750元/亩
  
  3、三类区价格为36750元/亩
  
  4、四类区价格为35750元/亩
  
  省政府明确,各地在征收耕地时,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二、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和使用?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通过上文,我们告诉了您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按照福建省最新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四级,最高一级为每亩地38000元。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费及青苗费等。原则上土地补偿款发放到村委会后,村委会经过讨论,要将80%以上的部分发放到失地村民手中。
  
  ...

·农村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哪个部门办?
      农村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哪个部门办?土地使用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书,在使用土地之前是一定需要取得相应的证书的,当然土地使用证书的办理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只有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才能更加快速的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书,那么农村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哪个部门办?......


·当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
      枣庄市薛城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征地已获省政府审批云讼拆迁律师团提醒您:根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薛城区将很快实施征地拆迁工作,被征地区域农民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不是很了解的,可以致电云讼拆迁律师团(010-51656635)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咨询。...


·征地后一定会拆迁吗?
      征地后一定会拆迁吗?征地后一定进行拆迁吗国土资源局贴出征地公告,可能意味着要拆迁,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


·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有限制吗?有什么法规
      我国农村范围广泛,土地也较多,和广大农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土地就是农民的根,是农民十分关心的问题。我国针对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也有大量的法律法规。在此网的我们为您大致讲解关于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规定和其他延伸问题。一、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


·全员劳动合同制的管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考核、解除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才能构筑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逐步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合同协商机制,依法通过协商......


·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其家属,其实也是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的申请。当然,对于作出的认定结果,当事人不认可也是有的。那一般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相关内容。一、工伤认......


·怎么样算非法集资诈骗?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需要向社会集资的情况很普遍,而集资分为合法集资和非法集资。接到群众的举报后,政府主管部门会对集资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只有具备一定条件,集资行为才可以算作非法集资。怎么样算非法集资诈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


·分家析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分家析产顾名思义就是多个子女对家中的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子女分割完家产后,如果得到房屋等不动产往往都会去进行过户,那你知道分家析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分家析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1、写分......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南京刑事律师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发现涉黑案......



·六合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市六合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提供免费离婚法律咨询,解答离婚时......



·注册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注册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一个公司想要注册成功,不仅要有足够的资金,还要有完善的体系,其中包括了公司股东、监事、董事、财务人员和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法人代表是咋法律上人格化了的承担公司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或者自然人。要担任公司法人,自然要承担相应......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人,这些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的。那么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


·送达回执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送达回执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一、《送达回执》的使用范围:1、不能向被处罚人当面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2、向行政案件的被侵害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3、向被劳动教养人送达劳动教养决定书时;4、向被少年收容教养人员送达少年收容教养决定书时;5、向被收......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刑法》第225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方式。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刑法既然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就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必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如......


·三方协议模板是什么样的
      大学毕业生对于三方协议多少都有见过,可以说是人手一份。由于毕业之前找工作没有毕业证,只能签订三方协议,但是您基本都只是简单的看了看三方协议,对于三方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三方协议模板了解的就不是很多了。下面我们就给您详细介绍一下三方协议。一、......


·上法庭起诉离婚都要什么手续?
      实践中,许多夫妻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或婚后有出轨等行为而导致离婚。如果双方对于离婚中的一些细节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其中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许多人对于上法庭起诉离婚都要什么手续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一......


·检察机关办案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检察机关办案时间规定是怎样的一、检察机关办案时间规定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一、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2、保险责任增加了“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3、对“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断把钱要回来吗?
·工伤赔偿,我父亲86年工伤
·精神分裂症患者被退学的问题
·在工作期间死亡,该员工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
·你好,我工伤修息两个月,老板应该补发多少钱?
·退伍战友借钱不还,三番五次欺骗。
·合伙人的丈夫侵吞共有财产
·有人打电话联系我,到公司干活,后来加了微信,夸大宣传一个月能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热门城市

·澳门半岛律师
·
阿拉善律师
·
海东律师
·
大庆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高雄律师
·
信阳律师
·
郴州律师
·
浦东新区律师
·
甘肃律师
·
抚州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北辰区律师
·
梁平区律师
·
衡水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