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工作人员判缓刑开除公职吗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讲才会说有公职在身,而现实中即使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也是有可能触犯《刑法》,然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要是此时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判缓刑开除公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国家工作人员判缓刑开除公职吗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的规定,及第四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期满释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收回的,分配适当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重新确定的职务和工资等级应低于拘役前的职级和工资待遇的规定,您的朋友被判缓刑后,不一定被开除公职。《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1、对于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犯罪分子,在何种情况下应当撤销缓刑,到底违反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刑法未规定,只笼统规定一个“情节严重”,这十分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应当将情节严重、违反何种法律、法规明确化,甚至量化。我们认为借鉴国外有关立法例,可将以下情形规定为情节严重:其一,缓刑犯严重、持续或者多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但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行为。其二,缓刑犯持续或者多次脱离考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并因此有理由怀疑他将再次危害社会或者犯罪。其三,虽未构成犯罪,但严重违法,且屡教不改,达到可以处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程度的。2、缓刑撤销的基本价值是迫使缓刑犯遵守监督考验制度,积极改恶从善。但对大法不犯,小错不断的缓刑犯,缓刑撤销应慎重使用。我们认为,对虽具撤销缓刑之可能性,但其情节并不重大,还可使用其他手段来矫正时,可以规定“缓刑延长期”制度,即对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缓刑犯延长一定缓刑考验期,当延长缓刑考验期的措施不足以惩戒缓刑人员时,行为人有继续违反缓刑监督管理的行为,可以撤销缓刑。由于在处罚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而要是经受住了考察的话,那就是不再执行了。不过此时对于有公职在身的人来讲,就比较担心自己的公职是否会被开除了。究竟判缓刑开除公职吗?其实这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断才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最近一次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重点强调了劳务派遣员工的问题,换言之也就是在不断的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法律保护。那么劳务派遣新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2)劳......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索赔,但其实这并不是必然的。多数情况下,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此时法律中规定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那究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一、正常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作出这样鉴定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生产生活当中可能因为各种意外导致我们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伤害,遭到工伤以后,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才可以对赔偿的相关事宜展开协商。相信在鉴定的时候,您对鉴定时间是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介绍。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1、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工伤......


·非法使用童工如何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用工都属于童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能使用童工,违反使用童工的将依法作出惩罚。即使中国有很多关于使用童工的惩罚文件,但是仍旧有单位冒险使用童工。下面将介绍普及童工和非法使用童工如何判决,以此使更多人关注童工问题。一、非法使用童工的判决之罚款处罚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


·我国缓刑期间能做飞机吗?
      缓刑人员的日常举动是受法律限制的,由于其自身原因必须受到一些行为牵制,而此时如果因为某些事情或者自己的想法想要乘坐飞机去外地的情况是否会被阻止就不得而知了,那么我国缓刑期间能做飞机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缓刑期间可以乘坐飞机旅行吗?缓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现予印......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解释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孩子抚养权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如何约定赔偿?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如何约定赔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约定赔偿的标准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



·乐陵田律师建议:培养证据意识对你真的很重要
      证据能提高维权成本,可大幅减小被诬陷的风险,固定证......



·南京婚姻律师事务所
    南京婚姻律师处理婚姻纠纷、家庭矛盾、遗产继承纠纷、扶养父母纠......



·劳动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


·哪些情况不能宣告婚姻无效
      现实中,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要件,从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比较多。但有的时候,可能婚姻表面上看起来是无效的,但最终法院却不能宣告婚姻无效,那到底哪些情况不能宣告婚姻无效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哪些情况......


·一般结婚回礼送什么好?
      在中国的习俗文化里,结婚送礼回礼是很普通的礼尚往来情节。一般结婚回礼送什么好?可能有的人会利用结婚回礼给官员送金银首饰,古董古玩。可是,在国家的相关规定里有规定如果赠送的物品过于贵重就会形成行贿行为。所以您在考虑结婚回礼送什么好的时候,还是要......


·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在房屋市场当中,不管你是租房者还是对房屋进行租赁,都需要对房屋合同进行备案,这是为了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提供证明,同时也是一种保护合同双方的手段。虽然双方好不容易签订合同,但还是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有哪些呢?我们就来详......


·签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签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签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


·判强奸罪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时候,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这里的案件事实通常就是依靠证据来证明的,不同的刑事犯罪需要收集的证据不同,那么判强奸罪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判强奸罪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如果有证据,比......


·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工程在奠基施工完毕后会由建设方进行验收把关,保证工程的质量也让市民放心。全国各地在验收工程质量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和验收资料。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分享给您,以......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无法避免的经常出现一些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工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国家工作人员判缓刑开除公职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父亲生前留下一房产,现母亲在一个女儿陪同下到公证处办了公证san
·我们都没有正式的工作,娃两岁之前是我带,之后是他和他妈带,她家里有一院房,我婚后一多因他们对我之
·三轮摩托车没销户,能考c1
·一侧输卵管切除,算三级医疗事故吗?
·请问我老婆与他人通*。还趁我在外工作期间多次带人回家睡觉。我父亲目击他们上楼。一
·你好,我与丈夫在2016年办离婚,财产分割一人一套房,我的房
·管别人借钱不还算犯法么?
·父亲留下一套房子,我有四个兄弟,当时他们放弃继承,现在户口本是我与母亲


推荐律师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热门城市

·丽水律师
·
金昌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滨州律师
·
菏泽律师
·
衡水律师
·
临汾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银川律师
·
惠州律师
·
西青区律师
·
合肥律师
·
雅安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来宾律师
·
天水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