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在生产车间,职工操作不当的话,容易被机器弄伤,职工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就要抓紧做工伤认定了。单位在这方面么有尽到义务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一般来说,当地的社保局就是负责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么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社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认定申请批准后到指定地接受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这个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该携带申请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当地的社保局提出。如果有必要的话,社保局会通知其它职工做笔录,当做证人证言使用。因此,是否需要做笔录,要社保局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火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火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目前在我国发电领域,火力发电仍然是最主要的形式,火电工程对质量要求很高,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用电,乃至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组织监理机构进行质量验收。那么火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一、火电工程质量......


·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职工在离退休之后,有可能会被公司返聘回去,此时双方之间又会重新建立一种用工关系,但此时就不能再认为是劳动关系了,因为离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那么此时他们之间还要签订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


·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关系的确定和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尤其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说随意就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而且,一般是需要出具通知书的,可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对此,我国的法律中也是做出了相关的约束。一、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有效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有的人可能并不了解法律中的规定,因此将试用期与转正之后的期间分开来看,认为只有在转正之后,单位才会跟自己签劳动合同,而试用期签的一般是试用期合同。那究竟在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试用期是否要签劳动合同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现在,很多公司和工作者之间因为缺乏劳动合同而需要向法律寻求帮助,例如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怎样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如何办理??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必须在发生劳动争议一年之内提起,......


·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员工在工厂上班或者是一些建筑项目的公司上班,工伤的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很高的,员工受了工伤,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有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不想承担责任,提供虚假的材料。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该行为。......


·为了稳固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为住房问题烦扰,同时也对相关的炒
      为了稳固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为住房问题烦扰,同时也对相关的炒房人员予以告诫,上海市出台了相应的房产新政策,在这个房产新政策中对于上海房屋认购的不少问题都做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对首套房的认定问题,那么上海房产新政中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是什么样的?......


·网络诽谤罪去哪报案才能立案?
      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报案时,一般会选择就近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但是随着网络发达,出了许许多多网络犯罪,尤其是网络诽谤罪这种在网络上传播范围广的类型,当事人往往不知道向那里的警察局报案,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网络诽谤罪去哪报案才能立案。人身侵权......


·江苏省投资环境概述
      江苏,简称“苏”,意为草木繁茂,鱼米丰盛,历来是我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通江达海,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因其境内原有“江宁”、“苏州”两府,故取其首字而称“江苏”。江苏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长江三角洲,跨长江下游两岸,东濒黄海,有近1000公里的海岸......



·淮滨县李峰律师,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李峰律师一直专心办理各类案件;其中,在医疗损害赔偿、......



·东台市看守所
    东台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东台市台南镇,是东台市公安局看守所,路......



·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乡镇工业园区企业减免收费实施办法
      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乡镇工业园区企业减免收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的若干决定》(宁政发[2000]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是什么?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是什么工程承包在生活当中是最普遍的一件事情了,现在就算是在农村修建房屋,专业的承包队在进行施工之前,都会和雇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万一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出现了什么质量上太大的误差的话,都会影响到工程款的结算的。下面我们......


·丈夫死了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
      如果丈夫死了,但又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留下,那么此时就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丈夫的遗产,不过您知道丈夫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
      很多人无法一次性全款购买房产,因此就会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但此时,也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那么这个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根据央行有关规定,......


·2023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伪造怎么处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就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同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实践中会出现夫妻中的一方伪造共同债务,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情形。那新婚姻法共同债务伪造怎么处理......


·团伙盗窃会受什么处罚
      团伙盗窃罪不是一个准确的刑罚罪名,但是团伙盗窃罪有其深刻的社会基础,它将随着这种特殊犯罪现象的存在而继续存在,并将在社会上广泛使用,具有较强的生命力,特别是在共同盗窃中,团伙盗窃更为突出。那么一般性质的共同盗窃会受什么处罚,团伙盗窃会受什么......


·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在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比如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关注企业是否合法规范,是否会与自己签劳动合同,因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违规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那么,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


·企业动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企业动迁补偿项目有哪些政府如果需要征用企业的土地,会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偿。企业拆迁与普通的房屋拆迁不同,企业的折迁还涉及到经营活动的暂时停止、搬迁费用等等,那政府对于企业动迁补偿都有哪些项目?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政府拆迁对企业的补偿企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二手车,二手车钱交完了,二手车钱交完了,但车况不好,签了协议,还
·你好,我想麻烦你帮我写一份答辩书可以吗,你是在凤川吗
·宜阳看守所精确位置
·您好,沈律师,楼上装修的时候私改卫生间把我们家空调线和照明线
·我是新疆克拉玛依市的,现在有个执行案子,被告是徐州睢宁县人,想查询他婚姻状况,该如何办理呢?
·关于社保的问题
·我是物业服务于中铁十局三建公司,有要账人员酒后来要账,大砸前
·律一师你好,诚请您能帮到我,窑洞装修水泥墙掉落,瓷砖贴斜进行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热门城市

·红河律师
·
吉林律师
·
宿迁律师
·
南开区律师
·
乐东律师
·
宝鸡律师
·
台湾律师
·
阜阳律师
·
赣州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六安律师
·
南通律师
·
锦州律师
·
贵州律师
·
西宁律师
·
怒江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