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民法总则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债权是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产生的,为保障双方的利益,民法典也对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吗?基本内容有哪些?下面跟随我们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二、债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由以上信息可以得出,债权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也会引起债权的产生,因此,就具体的债权的产生,要结合具体案件而定,相关事宜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准确的解决问题。
  
  ...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先享受,那么在享受的前提下就要进行贷款,房贷、车贷,在贷款时也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在贷款合同中也有违约金这一项规定,如果贷款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款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那么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一、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


·入伙时是否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
      入伙时是否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一、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两种合伙人,无论在理论......


·欠款起诉书怎么写 公民或者法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
      欠款起诉书怎么写公民或者法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我们生活中欠款纠纷是很常见的。但遭遇欠款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涉及到欠款起诉书怎么写了。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欠款起诉书怎么写欠款起诉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


·新《民法典》婚前男方首付买房 离婚后怎么分
      现在我国各地房价普遍比较高,所以在结婚时买的房,大都只能支付首付,剩余部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于新婚姻法婚后男方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根据我国婚姻发的规定,离婚能分配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体问题而不能自理生活,抑或是当事人家中还有具有实际抚养的人士生活得不到保障。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也可能出现诸多问题。那到底,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子的,对有一些来说,还房贷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是在贷款还清之前,想要转让房子的话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首先,未还清贷......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1、《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



·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姓名____,......



·南京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律师
    南京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律师处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一、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车辆减值损失
          车辆减值损失指一辆汽车经碰撞或修理后,汽车的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汽车经济价值降低的部分则为车辆的减值损失。    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虽然经过维修,一般很......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
      工伤鉴定是受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经过的流程,鉴定一般是由相关劳动部门委托给医院进行办理,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或者保险进程承担,不同地区对工伤鉴定的费用不同,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呢?又有哪些赔偿项目呢?我们马上在下面为您解答。伤残鉴定......


·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处理夫妻债务。处理夫妻债务也是非常繁杂的,因为债务有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之分,那么离婚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常见的如在上班途中,工作过程中,或者一些高危的行业,稍不注意,可能就会发生职工受伤,那么这就要涉及到工伤的问题,此时无论该职工单位是否为其买了工伤保险,职工均有权去申请工伤鉴定,下面就让我们看看,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


·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多数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就让一些人认为,签订合同必须要采取书面的形式才可以。那从法律上面来看,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签订合同须采用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民法总则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费律师费多少
·离婚能网上立案吗
·咨询已经订立的购销合同提前终止
·我银行卡经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老公把钱给偷取了,我想问这一
·您好,拖欠农民工还耍赖怎么处理呀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因疫情期间本人无法按时到达开庭怎么办
·我的老公出轨了我该真么办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热门城市

·通化律师
·
海南律师
·
牡丹江律师
·
丰都县律师
·
铜仁律师
·
武隆区律师
·
枣庄律师
·
黄南律师
·
嘉定区律师
·
珠海律师
·
宿迁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博尔塔拉律师
·
高雄律师
·
泸州律师
·
泰州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