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房子对于我们任何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种温暖的归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大多数都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有的人会关于离婚房产分割达成一个协议书,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离婚起诉书关于房产分割怎么写?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2、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国离婚房产分割书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因此法院完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由。其次我国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也有明确的分割原则。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困惑的可以在当地咨询律师。

...

·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能有产权证吗?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直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一直稳居不下。供销社房屋为国有土地,那么是否可以进行房屋买卖。您都知道农村土地是不可随意进行买卖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那么农村供销社的房屋是否允许任意买卖,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等等。下面的我们为您依次介绍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的问题。一、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能有产权......


·结婚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喜欢自己生活,不愿意和父母住在一起。所以很多年轻人结婚时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买房。那么结婚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对于第一次买房的年轻人来说肯定是有很多问题都不懂,那么下面就让我们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一、结婚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各地的情况不同。一般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分,具体内容是什么?
      离婚在这个社会中已经是很常见的问题了。但是,对于离婚的房产纠纷问题一直是蜂拥而上的。因此,了解离婚房产分割的条例能够让你们的离婚手续办理得更加顺畅。那么,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分,具体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房产怎么分?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


·广告宣传难兑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律师的意见是:一、开发商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从您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及售楼人员在售楼时均承诺,您所购......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不因先后而异其效力,故前买......


·最新贷款担保申请书范文
      最新贷款担保申请书范文贷款担保申请书一长春市双阳区宏源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本人申请流动周转资金万元,期限一年。一、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双阳区鹿乡镇是国务院命名的“中国梅花鹿之乡”,是中国梅花鹿产品经销集散地和养殖基地,养殖梅花鹿12万头......


·试用期违法情形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


·附义务的遗嘱怎样执行?
      附负担的遗嘱是遗嘱人要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继承遗产的遗嘱。遗嘱执行人应当根据遗嘱的要求,检查继承人是否满足遗嘱的要求,在继承人提供了相关证据后,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要求将遗产移交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根据《继承法》第二......


·合同变更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后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



·湖州律师谈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时,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条即是对预期违约的规定。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田军,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
      交通事故赔偿,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随着车辆的拥有量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拥堵的日趋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出现,出现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理?伤者如何向过错方和保险公司索赔?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赔偿和减少自己的损失,是交通事故事......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的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的法律风险目前开办公司的人员越来越多,资本情况参差不一。很多人为了节省开支会在注册地址这个问题进行造假,公司注册地址造假虽然目前看来节省开支,但实际上要背负很大的法律风险。今天我们我们就从公司注册地址造假来跟您谈一下可能的法......


·何为“三教”
      三教,就是指劳教、妇教、少教。  劳教,即为劳动教养人员;少教,一般是指少年劳教,即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在实践中也往往包含了少年管教;妇教,字面理解是妇女劳教,其实是收容教育的人员,是因卖淫嫖娼犯事,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


·单位犯罪的自首如何认定?
      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能不能请律师提户籍证明来办理离婚手续?
·到北京可能是反映问题没有任何过激行为,以寻衅滋事判一有期徒刑?
·债务人有效户籍住址信息
·花场苗木款别人欠我4万元,他的花场就官瑶,人也在那里住,请问
·我能拒绝上班 要回工资吗?
·结婚2个月,起诉离婚
·信用卡透支5000块会被判刑吗
·退休投靠子女入北京户口,二老人退休
·网商贷有几千块钱逾期没还怎么办
·找你们得要多少钱,帮我去看守所了解一下
·父母产权房过户给子女,房子已经满五年
·亲属在英德监狱的收监证明没收到,能否补发一份


推荐律师

·能不能请律师提户籍证明来办理离婚手续?
·到北京可能是反映问题没有任何过激行为,以寻衅滋事判一有期徒刑?
·债务人有效户籍住址信息
·花场苗木款别人欠我4万元,他的花场就官瑶,人也在那里住,请问
·我能拒绝上班 要回工资吗?
·结婚2个月,起诉离婚
·信用卡透支5000块会被判刑吗
·退休投靠子女入北京户口,二老人退休
·网商贷有几千块钱逾期没还怎么办
·找你们得要多少钱,帮我去看守所了解一下
·父母产权房过户给子女,房子已经满五年
·亲属在英德监狱的收监证明没收到,能否补发一份

热门城市

·宜宾律师
·
晋城律师
·
茂名律师
·
阿拉善律师
·
许昌律师
·
蚌埠律师
·
晋中律师
·
滨州律师
·
怀化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宁波律师
·
南宁律师
·
垫江县律师
·
新北律师
·
乌鲁木齐律师
·
宁夏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