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男方婚前房产,婚后房产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们知道,夫妻在离婚时,有很大概率会进行房产分割。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婚前房产分割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民法典》男方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法典》男方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区别是什么?1、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如果婚前就制备好了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个公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2、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3、无论是谁出钱购房的房屋,即使没有书面约定,但存在婚前购房协议,那么协议有效,若中止共同购房,则按照协议,双方各自取回所出房款。4、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遵循谁付的首付,房子就归谁,另一方则可以获得与当年还贷支出相应比例的现金,增值部分也是根据双方婚后的还款比例来分割的。5、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获取产权证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只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当然,对于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婚前买房相关注意事项一、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应进行充分协商二、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三、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四、贷款买房后还贷月供务最好签协议五、对于婚前买房后决定转让的情况,如果经过以上途径,那么要求双方同意才可以依法处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民法典》男方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夫妻离婚房产主要看房产的是否为共同财产。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律师。
  
  
  ...

·商品房预售登记
      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预售合同登记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问题,涉及该登记是否具有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等而进行的提前登记。预告登记与一般不动产登记的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一、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房屋的价款一般都是购房者和销售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协商完毕的,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只需要核对一下价款是否一致即可。付款方式则关系到价款折扣,以及购房者的承受能力,甚至购买意向。目前的个人商品房买卖活动......


·如何预防房屋中介纠纷,房屋中介纠纷怎样防范?
      二手房买卖行为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避免纠纷、稳定市场,我国对二手房买卖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而要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的话,是很容易产生中介纠纷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防范房屋中介纠纷吗?请跟随率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审查中介的资质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


·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
      根据中国几千年风俗的沿袭,土地房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组成部分。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事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房屋也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买卖。但是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2021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一、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为了加......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指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第一份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份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不可抗......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1)立案标准本罪的立案标准,建议参照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关于受贿罪立案数额的规定。依据其规定受贿立案数额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个人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通常都会有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会根据造成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当时的行为,来判定对这场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因果关系,从而认定各方当事人对于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那么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在此的我们,为您......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


·劳动争议仲裁中怎样举证
      劳动争议仲裁中怎样举证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怎样举证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



·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援助指南
      镇江市法律援助工作起始于1998年,十多年来取得显著成......



·江宁离婚财产分割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为您解答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如何分......



·收购公司实际流程是什么?
      收购公司实际流程是什么?收购这个现场在行业市场中经常发生,比如小公司被大公司收购,收购的公司一般是有价值、有潜力、有人才和技术的公司。公司被收购的原因,一般是因为公司想获得更多的利润,扩大经营规模和收入途径。公司被收购以后,子母公司就可以互......


·合同违约责任赔偿原则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赔偿原则有哪些?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下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


·医疗纠纷调解一般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纠纷调解一般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是您都不愿看见的,但是事故一旦发生,必然会带来或大或小的损害,有损害自然要进行赔偿,而医疗纠纷赔偿不管是调解还是通过诉讼解决,都会有一个赔偿标准,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医疗纠纷调解一般赔偿标......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


·追讨债务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追讨债务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债的途径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不管是在哪种途径下追讨债务,债权人都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那么追讨债务中应提供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追讨债务应该提供哪些证据(一)原告(......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多少?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多少?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多少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以下称《办法》)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对个人和单位......


·未订立劳动合同或到期后未续订的,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1、在现实生活中,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契约关系,但在许多情况下,非书面的方式同样也能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这种合意可以书面、口头、或默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当劳动者事实上以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新婚姻法男方婚前房产,婚后房产的区别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刑罚执行完毕。罚金没交。退赃赔偿没给影响个人征信吗
·生大病了,贷款逾期,无能力偿还,该怎么
·98年在单位买断工龄合法吗
·小孩归属问题,结婚后生有一小孩现在不到两个月提出离婚 写有离婚协议小孩
·我爸的银行卡不想用了,想要给我,可不可以改成我的身份证和手机号?
·我于1953.5.4满60岁时去社保局办理退休。由于在这之前生了一场大病(有病历
·公务员是否因为小孩的户口问题被开
·常州劳动法,本人在某纺织厂上班,一天上12小时两班倒


推荐律师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热门城市

·甘南律师
·
巫山县律师
·
娄底律师
·
中山律师
·
南岸区律师
·
晋中律师
·
德宏律师
·
东方律师
·
西城区律师
·
白沙律师
·
天门律师
·
防城港律师
·
非洲律师
·
铁岭律师
·
咸宁律师
·
南充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