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获得一定的一次性补偿,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有利于劳动者保障生活有生存能力。很多人不知道补偿有着怎样的规定。那么,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被撤销或者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照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发放安置费。
  
  
  二、特别困难企业经济补偿金财政补助资金
  
  
  1、此政策仅适用于辽宁省地方国有企业中特别困难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2、特别困难企业的界定标准
  
  
  特别困难企业是指上年度亏损、且固定性支出大于现金流入的企业,困难企业认定财务数据的选取,以上年末企业财务决策为基本依据,并参考《会计法》执法大检查的检查结论。
  
  
  3、补助资金的申请
  
  
  特别困难企业拟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进中心职工签定的协议书,领取基本生活费明细表、当期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及构成、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需求、自身筹集经济补偿金能力等情况,并填报《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计划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情况明细表》(同时附《计算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个人情况表》)。
  
  4、对特困企业进行认定
  
  
  接受企业申请后,由同级财政、劳动(保障)和经贸等部门对企业的困难程序按规定标准进行认定,确定为特困企业的,报同级政府批准。
  
  5、享受补助资金数额的核定
  
  
  (1)、对认定的特困企业,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当期应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实际需求额及分担比例进行审核,并在企业填报的补助资金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报同级财政部门。
  
  
  (2)、同级财政部门接到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初审意见后,对企业应享受补助资金数额进行核定,并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应承担的经济补偿金足额划拨到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同时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划拨到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
  
  
  (3)、县(区、县级市)属国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补助资金,按前述程序进行申请认定,企业应承担的经济补偿金和县(区、县级市)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区、县级市)财政建立经济补偿金财政过渡专户进行筹集,并按统一规定将资金缴入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会有两种情况得到补偿,一种是正常情况下,工作单位强迫人员劳动、人员生病或者单位裁员等。还有一种非正常情况下,企业困难或者企业破产。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实践中,开除职工与辞退职工其实都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在开除的情况下是可以及时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辞退职工的话,那需要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才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那到底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开除,是对严重违反劳动纪......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有哪些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涉及到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选择,如何正确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接下来,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及其相关内容。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事业单位,都极其重视工程的质量,若发现一个豆腐渣工程,则企业管理者、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和发包方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在建筑工程额工程中需要保存能证明工程质量的证据。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


·职工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并且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好的步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实际确定造成的伤残等级了。那现实中锁骨工伤骨折构成几级伤残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如果是锁骨工伤骨折,如果是完全愈合恢复,是不会......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一、劳动争议仲裁中是否该上班?单位提起的劳动仲裁,在争议处理期间,单位要求劳动者上班,若无正当理由,劳动者应当到单位上班。法律并没有赋予劳动者在双方正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拒绝到单位上班的权利。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劳动者旷工甚至已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单位将劳动......


·因同居怀孕并流产的,在同居关系解除后要返还彩礼吗?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


·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父母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就子女的抚养权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这个时候,到法院打官司,就需要了解清楚有哪些争取抚养权的技巧,这样才能对自己有所帮助,最后获得有利的判决。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


·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内容,实际上,通过非法占有为目的,并用了不合理的手段,骗取巨额财产,都将会构成诈骗罪,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下面我们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以及它的构成要件等相关内容,帮助您做一个了解。一、诈骗罪是......



·常州律师谈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服务范围包括:法律咨询、审查合同、......



·无锡市女子看守所
    无锡市女子看守所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567号;邮政编码:214......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交易需要,有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时,双方往往需要拟定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但是,实务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拟定文件,十分苦恼。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范本》以供......


·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所不希望的,但是当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比如: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如果只是发生轻微的交通事......


·将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是在国家允许下,进行二手房的买卖、
      将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说是在国家允许下,进行二手房的买卖、出售。二手房不同于新商品房,很多时候交易都会受到限制。其中,法律明确规定了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吧。一、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遇到网络诈骗刑警办案么?
      遇到网络诈骗刑警办案么?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谁谁被骗了损失惨重甚至是倾家荡产的地步,虽然经常被普及各种防骗的小知识,但是总有些时候是防不胜防的,而随着网络发展的越来越快,很多的不法分子甚至在网上实施诈骗行为,而如果遇到网络诈骗刑警办案么?我们......


·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说到鱼塘可能不少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会有一些疑问,其实鱼塘在农村还是比较常见的,当然如果国家因为一些大型工程的需要,需要征收一些人民的土地的话,那么鱼塘也是需要计算在其中的,但是鱼塘的补偿标准和一般的农耕土地的补偿标......


·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
      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一、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双方离婚后,两位共有的住房,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费用是200元,没有其他税费缴纳,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一、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内容?(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的工龄如何计算?,我是87年大学本科毕业工作的
·我们没有签合同,原工资两万五,老板每个月只发了一万二,说剩下
·交通事故,我在2010年9月六号乘坐一辆小型客车然后车祸导致我左腿骨折!住了三个
·朱风律师您好!我想问你离婚的事情了。我们夫妻俩不分住了三年多
·敲诈是否存在,这件事是否构成敲诈
·我想改姓名,已经申请过一次,退回,是理由不够充分。请问公民可
·老板建方仓拆方仓,拖欠工资能不能仲裁?
·我已满五十四岁,男,昆明市民,请问还能交社保吗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热门城市

·邵阳律师
·
枣庄律师
·
信阳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泸州律师
·
营口律师
·
仙桃律师
·
新乡律师
·
长春律师
·
潜江律师
·
香港律师
·
温州律师
·
湖南律师
·
内江律师
·
青海律师
·
潮州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