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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牵涉到资金的问题,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约定,并体现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中,在质保期到后才发生的支付行为;后者则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是针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有问题要咨询?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牵涉到资金的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分别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做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第一种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第二种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第三种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第三种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第四种 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等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等 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 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也形成开发商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讲,工程质保金至关重要。 工程质保金不能想当然地与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联系起来,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做出明确约定,下列要素在约定时不缺少: 第一,工程质保金的总额。一般来说,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来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年)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第三,工程质保金如何直接扣减维修费用。一般来说,建设单位 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质保金返还时是否计息应约定清楚。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后者是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其中: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在具体活动实施中,必须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协议和备份,依据事先约定的合同认真办事,减少纠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有效实施。 ...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都有哪些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都有哪些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员工入职没签合同怎么办 员工入职以后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约定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员工入职没签合同的情形,也不在少数,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失去了劳动法的保护。没签合同的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存在于许多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不签订合同的原因很多。但是不签合同对双方是不利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下文详细了解。一、员工入......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咋样的,赔偿咋样的 眼睛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眼睛受伤的话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如果在工作当中眼睛受伤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被认定九级伤残的,当然不管是哪一个等级的伤残的认定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而且不同的伤残等级对于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咋样的,赔偿咋样的?一、九级工伤鉴定标准1、癫痫轻度;2...... ·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 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一般称之为劳务派遣工。那么对于单位来讲,要是使用劳务派遣工来工作的话,可能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一)劳务派遣一改过去人才的企业所有制,为用工单位提供了一种灵活、便捷的...... ·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 对于员工来说,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这三项步骤,是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必不可少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在遇到工伤以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做工伤鉴定,这种情况下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一、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对于没有工伤鉴...... ·合作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权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申请,应当依照合作者之间的合同约定申请专利,如果没有合同或者约定,其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合作者各方共同享有,如果其中一方或多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合作的其他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合作完......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一、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寻衅滋事罪判多久,犯了寻衅滋事罪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本身是从之前的流氓罪当中分解出来的,那么实践中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呢?而我国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判多久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等着房价再涨一些之后,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售。不过在这段期间也是可以将房屋出租的,那一般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细节一:房东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 ·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债权债...... ·上海港公安局看守所 上海港公安局看守所位于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6号,靠近翔殷隧道口...... 做了婚财产内协议离婚财产是否要平分?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 民事诉讼有分很多个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还有特殊的程序以及监督程序等。那么关于民事诉讼不服二审判决书的怎么办?如果不...... ·交通事故未处理的影响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一定及时高效的处理的,如果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处理的话,可能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的影响有哪些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相关法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要看具体情况。由于追缴赃款受客观因素限制,不一定全额追回,只能是追回多少,向被害人发还多少。涉及多名被害人的,为了不至于...... 判拘役处罚金是什么地方交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 侵害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是怎样规定的一、侵害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是怎样规定的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 病毒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病毒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明确,而此后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但此时产...... 相关法律问答: ·国外往国内运尸体具体需要什么手 ·我替同学顶名在信用社借了十万贷款,她找了三个担保人,结果她没还款,信用社现在找我 ·请问有经济补偿吗?谢谢! ·我十六岁相亲生了俩女孩,现在二十岁,双方决定分开,但我的彩礼钱都被男方拿去买车了,我这几的青春, ·我哥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我爸可以签字火化 ·您好!请咨询一下,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时,检察院操作san ·该怎么操作?,房产证上名字是我爷爷的 ·债务债权,他喜欢*博,他喜欢*博,07年欠信用社8000元,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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