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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尽管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孩子毕竟是无辜的,甚至有些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最受伤的就是孩子。但是想必对于双方来说,对孩子的爱并没有因为夫妻关系的破裂而结束。所以说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为了给孩子做一些弥补,想把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有问题要咨询?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我国法律对此情况如何裁决没有规定,导致相同的情况可能判决结果会相反。所以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最好另行拟定房产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以防一方反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但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同时,未成年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那自然也可以作为房屋的权利人,在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但是,同时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二、离婚的手续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以后,想要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是完全可以的。只需要到我国的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可以了,房产过户给孩子以后就是属于孩子的了,夫妻双方就没有权利对房产进行分割了。 ... ·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 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一、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1、定金阶段这个阶段双方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真正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一般情形下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2、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但未实际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 ·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应该为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房...... ·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有哪些相关政策? 定向安置房是在住户自己房屋被政府征用,政府给被征用住户建造的用来保障住户的居住权的一种补救措施。定向安置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其买卖受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双层约束。那么,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定向安置房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大家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您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但有些朋友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又想退房,此时如果是在法定或者约定情形下退房,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也要注意其中的流程问题。那么按揭买房退房有怎样的流程要求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按揭买房退房有怎样的...... ·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如何处理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下面,就让我们具体为您介绍农村离婚房产是怎么分割的吧。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 ·工伤伤残具体分为了十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工伤职 工伤伤残具体分为了十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工伤职工做出的赔偿是不同的,换言之不同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不同。今天,我们整理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正规发票核算,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 ·货款的逾期的违约金应当怎么处理? 货款的逾期的违约金应当怎么处理?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公司经营中很多都有法人,董事长、经理等等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不过,公司在经营者过程难免有变动,如果公司股票的持有比例发生变化或者是公司注销等等情况发生时,就需要办理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但是很多新手不知道办理公司法...... ·因吸毒离婚诉讼范文是怎样的? 现在因为各种原因而分手、离婚的夫妻比比皆是,因此有许多关于离婚的法律条文。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更多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这种离婚方式首先要写一份离婚诉讼,就以因吸毒离婚为例子,因吸毒离婚诉讼范文是怎样的呢?一、什么是诉讼离婚...... ·2023年镇江律师收费标准?离婚、财产、刑事、劳动案件收费规定 镇江市律师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的规定来...... ·常州要债公司 常州要债公司合法吗? 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对讨债...... 行政强制执行有哪几类2023一、行政强制执行有哪几类(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 残疾赔偿金是什么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 现实生活中,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夫妻婚姻关系不如以前爷爷奶奶辈稳定,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过于平淡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婚姻破裂,在......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做原告吗?分公司没有经过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总公司应当作为原告,分公司作为被告。分公司虽然不具备...... 上下班途中买菜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买顺道买菜,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 在我国怎么算是网络诈骗?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工具,在方便我们日常生活的时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有机可乘的渠道。现在网络...... 我们国家对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非常的严格的,对于代通知金我们您肯定都是非常关心的,因为这符合我们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对于代通...... 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为了规避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无效的规定,许多企业通过虚假交易、名义联营、企业高管以个人名义借贷等方式进...... 相关法律问答: ·债务执行,你好:十前的债务.经法院执行一部分.后裁定中止.中我私下向债务人要过几 ·这算不算诈骗,我在从化一间外资公司工作 ·男方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你好我现在有这么个事我给他干完活到现在都没有给钱现在我也找不到人了怎么 ·公公三个儿子,我是大儿媳妇外地的,我让公公帮点忙很难,儿子一叫立马都去,我老公啥 ·你好,我离婚了,不想让对方知道,去领证,对方会知道吗 ·老板欠工资没发,有张欠条,可以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拿到工资啊 ·饭店门前停车算违章停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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