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纠纷赔偿时要把握的重点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工程质量纠纷赔偿时要把握的重点工程的质量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就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虽然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方还是工程的使用方都是不希望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的,但是既然问题已经出现就需要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向开发商要求工程质量纠纷赔偿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工程质量纠纷赔偿
  1、约定质量保修期不足法律法规规定,认为过了约定保修期施工单位不需要承担任。工程竣工后的质量保修期可由双方约定,有些施工企业为减少质量保修风险,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限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期限。建设单位以为过了约定保修期将不能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其实不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对一些工程项目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为强制性规定。按照《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条款无效,所以,施工企业为减少质量保修风险,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限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期限的条款是无效的,建设单位可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期限内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2、施工单位通知验收隐蔽工程,建设单位未验收,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认为可不再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部99范本)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应自检后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如果建设单位不验收,施工单位可自行组织验收。一旦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可能存在问题。此时,建设单位可要求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但此行为亦存在风险,如检验合格,建设单位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如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将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3、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并非由施工单位造成,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不需承担保修义务。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认为在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保修责任,无论是否是施工单位的原因所造成,其仍然具有保修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然,施工单位具有保修义务,但是如果不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修复费用不是由施工单位承担,而是由责任单位来承担的。所以,建设单位在进行质量索赔时应注意索赔主体问题。4、认为过了保修期,就丧失了质量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工程质量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工程质量责任属于合同责任。由此所产生的债是合同之债。有债的关系存在,就有债权债务双方存在。工程质量索赔权是合同之债的债权,而债权的属性是请求权。过了保修期,建设单位就工程质量损害提出的赔偿请求权并没有丧失,比如说,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你在保修期提出了修复请求而施工单位没有修复或者你在保修期内没有提出请求但是时间没有超过两年,这样的情况下你并没有丧失请求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权。5、未能很好地区分质量保修期和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期限。通常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保修金时会约定在保修期满后多少天内支付工程余款,此工程余款即预留质量保修金。但是此约定的“保修期满”究竟是哪一方面的保修期满并不清楚,因为工程保修期限对不同的工程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限,而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此合理使用年限可能为50年,所以,约定保修期满后容易产生纠纷。6、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需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未采用书面通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所谓发出保修通知,即发出书面保修通知,如建设单位只是口头通知,在施工单位怠于履行保修义务时将出于被动,因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建设单位应提前一定期限通知保修人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怠于通知,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关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遇到工程质量问题的时候不用慌张,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向工程的施工方索赔即可,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而不是使用暴力相威胁的方式获得赔偿。
  
  
  ...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1、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
      从表面上看,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只有一字只差,同时,两者之间还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因此很多人都认为它们是同一个法律概念,其实不是的。那么,在法律上,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不同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


·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只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入职协议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劳动者是否可以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便是存在疑问的难题。如果认为入职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劳动法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的法律知识。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劳动......


·在我国请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所以,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非常全面。目的就是希望未成年人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但是,现在社会上还是出现了很多的非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出现。其中最为频繁的就是很多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招收童工,国家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在我国请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对劳动者的保障措施正在逐步完善,国家规定企业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如果经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的,可获得工伤待遇。那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


·不能补休的工资怎么算
      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在周末加班的话,此时如果日后进行了补休的,就可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日后也没有安排职工补休,那么此时不能补休的工资该怎么计算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不能补休的工资怎么计算?根据《劳动法》第44条......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


·正规公司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我们知道很多人在入职的时候并不知道怎么去办理手续,同时有很多人都想得到更好的工作,导致现在跳槽比较频繁,跳槽就涉及到新公司入职的材料,在入职的时候要办理妥当入职的手续才能不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那正规公司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


·沈阳市医疗纠纷律师如何按照流程处理?
      沈阳市医疗纠纷律师如何按照流程处理?人总会有生病的那一天,所以去医院治病就成了您也许都会经历的事情,但人与人接触总会产生各种矛盾,医患纠纷也是这些矛盾的体现。医患纠纷在这些年越闹越大,如何正确合法地处理它已成了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我们今天就......



·青岛律师刘娜谈用人单位变更后经济补偿金连续性
      2010年沈某到某单位从事设备安装工作,2015年因单位内......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熟悉南京市及各区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倡导理性解决各......



·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那通常情况下,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1、一方确实深爱另......


·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小产权房就是指农民自己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它在市场中其实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它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你要买卖小产权房,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


·开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开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当今一些管理者想让自己的公司变得更加的强大,他们便去融资。而事实证明融资确实能够为公司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利益,但是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融资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一个合格的公司管理者必须要学会如何融资,下面......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普通员工只知道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都是代表了权利的最高层,但是与此同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是只能有一个的。所以有很多普通员工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其实对此,我国的公司法......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监......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是我国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劳动人口多,同时,办理劳动保障事务的代理机构也不少。当地为了对这些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出台了《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那么该“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吧。广东省劳动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工程质量纠纷赔偿时要把握的重点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帮公司开车,那公司也要承担责任的,对不对呢
·我在做腘窝囊肿手术后小腿静脉血栓形成,做手术医方有没有责任
·我在xx借款后未逾期,要还款人家多要一半的钱,700块一周对方就问我200元的利
·农村里面父亲去世后,还是写母亲的
·借钱给别人 只有转账记录,可否起诉
·刑事案不服一审判决如何上诉
·请您代理工程合同纠纷,如何收费?如何收集诉前保全线索?
·杨律师,你好!我妈妈是66届老知青,下乡后一直呆在广东鹤山。


推荐律师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热门城市

·宿迁律师
·
通化律师
·
白沙律师
·
黄南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宣城律师
·
果洛律师
·
陵水律师
·
迪庆律师
·
阿克苏律师
·
渝中区律师
·
抚顺律师
·
松原律师
·
昌平区律师
·
福州律师
·
东营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