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沈阳市医疗纠纷律师如何按照流程处理?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沈阳市医疗纠纷律师如何按照流程处理?人总会有生病的那一天,所以去医院治病就成了您也许都会经历的事情,但人与人接触总会产生各种矛盾,医患纠纷也是这些矛盾的体现。医患纠纷在这些年越闹越大,如何正确合法地处理它已成了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沈阳市医疗纠纷律师如何按照流程处理纠纷的。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什么是医疗纠纷的和解
  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就此解决纠纷的过程。
  所以说,沈阳市医疗纠纷律师按照流程处理纠纷也是按照以上法律规定的程序,首先尝试医者与患者之间协商和解,若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最后向相关机构诉讼申请,最终解决纠纷。了解了这些法律知识,您是否学会了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一、医患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


·医疗过错赔偿金是多少
      医疗过错赔偿金是多少的赔偿标准一、医疗过错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


·如何避免医疗过失?
      如何避免医疗过失?怎么避免和预防一、结果预见的义务和结果避免的义务结果预见的义务是指行为人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所负有的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的结果发生的义务;结果避免的义务是指行为人所负有的避免因自己的行为而发生危害结果的义务。注意义务以有预见可能或避免结果的可能为前提,有预见可能性存在而没......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1项事实,较易于证明。但对于......


·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都会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未雨绸缪,提前了解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赔偿的标准,有助于您在面对医疗事故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整理了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有交通事故就要进行理赔。如今的保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有交通事故就要进行理赔。如今的保险市场非常繁荣,对交通事故可以进行快速理赔。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可快速理赔,只有满足条件时才可以进行理赔。那么,通常哪些交通事故不能够进行快速理赔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哪......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在我们的有限公司经营运行过程中,会遇到股权转让的问题,但是因为这些手续和流程都很复杂,往往还需要投资经营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处理经验。这时,找合适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不仅能得到专业的服务......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您都知道,大多数农民都是依靠土地生活的,但是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城市周围的农村土地都已经被征收。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也会给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如果是荒地被征收,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一般代表外国企业进行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或者与外国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等。外国企业代表处没有独立法人......



·哈尔滨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为您企业发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哪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开展不需要一个律师保驾护航呢?......



·浦口离婚律师
    浦口离婚律师提供婚姻家庭、离婚诉讼、离婚纠纷、子女抚养、财产......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现实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较好的对纠纷进行处理。这个过程中,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车辆,但对车辆进行保全也是有期限的,那一般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呢?下......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交通频发的今天,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情况时有发生,但是您并不能分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伤残级别,所以在交通发达的今天我们怎么能不掌握交通相关的知识呢,我们就为您准备了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标准,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


·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
      对于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关系叫做劳动关系,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了,而且劳动关系还要分种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么?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民事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根据法院提供的格式填写。只要内容符合要求即可。那么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吗?一、离婚起诉状......


·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是什么
      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是什么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办法体会得到公检法机关在侦办网络诈骗案件的时候所遇到的困难。因为大多数网络诈骗的ip地址是虚假的,作案人员也较多。但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近日在破获网络诈骗案件的时候,结合过往的经验,倒是总......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需要在当地制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自己的伤情属于哪个等级,才好判断怎么协商赔偿问题,那么2017七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七级工伤鉴定标准1、轻度智力......


·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按照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第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 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沈阳市医疗纠纷律师如何按照流程处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建筑公共消防管道保修期限是多少?那个部门负责维?
·我是一名白酒运营商的业务员,因我市场未维护到位造成了厂家扣除公司当月费万元需要提
·你好,我想问问离婚条件都可以就是不判决离婚
·尊敬的吴律师: 不服从公司劳务派遣到本公司的外包单
·我想知道我们该如何做,所得的赔偿金最多
·几后第一继承了发现有抚恤金被其他人领了,怎样保护自己权益
·欠钱不还,没欠条,通话记录,微信转帐可以起述不
·房产归属问题,您好,您好,我的一个朋友为了房屋要贷款所以与我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热门城市

·新乡律师
·
北海律师
·
伊春律师
·
三沙律师
·
淄博律师
·
南充律师
·
周口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西城区律师
·
德州律师
·
西青区律师
·
徐州律师
·
莆田律师
·
吉林律师
·
虹口区律师
·
克孜勒苏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