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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很多刚刚走进社会的年轻人对于劳动合同不是很熟悉,有的时候进入单位甚至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是错误的,因为毕竟着关系到以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怎么解除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怎么解除劳动关系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有问题要咨询?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怎么解除劳动关系?一、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1、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动劳动者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的,但是基于人道主义,应该给用人单位充分的时间找到其他的员工。如果您对于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怎么解除劳动关系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非常专业的意见。 ... ·劳动合同法迟到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迟到规定之类的问题,是有很多争议的。从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来说,引申出来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劳动者和律师。那么劳动者对合同法的看法和律师对劳动法的看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为您解答。一般公司为了规范管理,会对迟到员工略施小惩,罚点小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规定能罚款,也...... ·劳动争议的分类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的分类是怎样的?社会生活中,劳动关系争议一直以来都是被大众关注的热点。劳动争议就是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之间因为权利义务引起的纷争。对不同的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就有所不同。那劳动争议的分类是怎样的?为你详细介绍。劳动争议根据其主体、客体、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对劳动争议分类研究,有...... ·建筑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是怎样的?一、材料的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计划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查要求;采购控制目标及措施。2、......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基本工资还是奖金?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若双方仍愿意继续保持这种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劳动双方是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但现实生活中,出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否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呢?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基本工资还是奖金?我们在下......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个证明书并非法律当中规定的文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劳动法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后......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公司解散之诉都包含些哪些内容呢?公司解散之诉一般是由公司股东提起的,当然这里的股东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起解散之诉。那么您知道,公司解散之诉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1、公司解...... ·房屋买卖新政策有哪些? 近年来,房子作为不动产资产一直是倍受欢迎的投资类型,房屋买卖热度持久不下,房屋买卖新政策也一直是人们热议关注的话题,对于如此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出关于房屋买卖新政策来呈现给您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房屋买卖新政策规定...... ·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 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事务是很多市场主体都可能面临的问题。合同履行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我们围绕履行合同义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内容为您做相关介绍。(...... ·员工不提前30天通知离职要赔一个月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即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对于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十日的通知义务,是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台州律师何丽琴成功办理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超过60周岁赔偿误工费的案例 原告:潘某委托代理人:何丽琴,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 ·南京诉讼费 南京诉讼费如何交纳?南京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南京法院诉讼费...... 一、签订分公司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 14岁少年持刀抢劫承担刑事责任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 ·现行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 现行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是每一个企业或者公司应当熟悉的法律法规,公司法也与公司的兴衰息息相关,而公司相应的各项事宜也应该与公司法中的规定相对应。一个公司中的董事会会议也应该与公司法相对应,那么现行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多久一、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确定的履行期限...... 公司没给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1、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二、公司拒......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解读的伤害分类有哪些?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一、哪些人适用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 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 相关法律问答: ·向公司提出辞职遭拒,我该怎么办? ·那我该怎么维权,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情况,我在这个厂已经2个月了 ·因为工作打架公司说不管,是不是可以 ·我家的拨米房新农村建设被村委会强拆请问国家有相关的补偿吗san ·微信购物被骗,请律师起诉 ·工伤赔偿中三金如何索赔,我在单位两次受工伤 ·二胎证 房产 抚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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