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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的确立就需要一个法律文书来证明,即我们日常中所说的劳动合同。只有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双方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发生劳动争议时,也是处理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原则是什么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合法,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主体合法,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必须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并在《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范围内;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即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安全与卫生和社会保险等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做了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低于这些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的规定。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期限等合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二、公平原则 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公平原则实际上体现了一种社会道德的观念,体现人们对事物判断的正义、无偏私。公平原则的法律意义在于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可以作为重要的补充。公平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要求以社会公正、正义的理念指导其行为,处理争议;要求适用法律的适当、合理。 三、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不存在一方命令一方服从的关系。自愿,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对方当事人、决定劳动合同内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想法一致,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就平等与自愿二者关系而言,平等是自愿前提,没有平等就不会有真正的自愿;自愿是对平等的认可,两者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在自愿平等自愿原则下建立的劳动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是过程,一致是结果。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讨论、磋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下签约,才能真正体现当事人的意愿,才能保证当事人自觉履行劳动合同。 五、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诚实信用要求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引入法律,是对毫无限制的合同自由的一种制约,一种平衡。订立劳动合同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诚实地告知对方己方的情况,不隐瞒真相;出于真诚的目的与对方磋商以期订立劳动合同;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任何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书都是建立在合法原则的基础上的,这是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原则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劳动合同的设定根据法律规定有五大原则,每一条都应该遵守,如果违反了这些原则,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时,有过错的一方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一、劳动合同变更情形都? 一、劳动合同变更情形都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条款所做的修改或增删。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第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第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怎样获取工伤赔偿? 工伤即因工受伤。在现今社会,仍然不乏有高危职业的存在,比如建筑工地上的高空作业等等。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了伤,一般都可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具体来讲,劳动者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者可主张哪些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 ·劳动者不愿加班是否可以辞退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同时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要求。那在劳动者不愿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将其辞退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者不愿加班是否可以辞退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进行赔偿的1、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拖欠工程款纠纷胜诉的条件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纠纷胜诉的条件有哪些第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关于审...... ·夫妻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有效吗? 1、(一)债务属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 ·民法总则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 民法总则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1、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一种权利,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毒品案件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并...... 向朋友讨债技巧有哪些向朋友讨债技巧1、登门讨债所谓登门讨债就是指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走出去,到债务人的所在地,到债务人大......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国家大力推动五险一金的落实。五险一金的保障措施表现在方方面面,有许多的...... 一、指纹有什么特征1、指纹终生不变人各不同,是世界上公认的也是最重要的个体特征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刑事侦探和保密工作之中...... 公司投资入股其它公司,需要注意什么?现在很多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提高行业占有率,纷纷投资入股其它公司。如果相关操作不当,就......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 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如今是互联网时代,一些电脑专业的人会开发些软件,然后通过找代理商的方式销售软件,获取回报。...... ?一、婚后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哪些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 相关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老板欠我的工资不算给我现在打他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 ·你好,我给别人办违章,没办成,人家把我告了,公安刑拘我,我该 ·老板少发工资怎么办 ·离婚两年多,离婚时协议上写着不用男方付抚养费,现在因为宝宝上 ·交通事故伤者不配合调解不起诉,垫的钱拿不回来 ·你好! 我在一家舞蹈室办了全能教练班(终身),学费1 ·我*人,三年前在新塘一个做卫浴门的实体店工作了4个月,老板拖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想离婚女方要钱,我现在没钱,怎么能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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