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但是有些合同却只有一方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有权利。像赠与合同就是这样的类型。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可以针对另一方的请求权而行使抗辩权。那么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吧。
  
  一、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条规定的就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基于合同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形下,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有义务,所以谈不上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从上文不难发现,根据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分析,双方必须互有义务的情况下,才谈得上行使抗辩权。所以说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也有行使抗辩权的权利。而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负有对另一方的义务,因此单务合同抗辩权是不存在的。抗辩权也分为好多种,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
  
  ...

·农药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农药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农药购销合同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农药供货一事,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商品名称、商标、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送货时间二、质量标准及要求: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农药质量标准,随产品附送同批......


·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实际的用工关系之后,就需要尽快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还要求是以书面的形式签订。那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相关介绍。一、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


·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
      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一、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发现合同上有自己不满意的条款,双方可以商议更改条款,或者拒绝鉴定合同。任何人不能强迫合同向对方签字或者盖章,否则该条款或合同无效。二、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并不是六个月,而是一年。《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被判为盗窃罪 罚金怎么交?
      盗窃罪在生活中是一种很常见的犯罪行为,一般受害者在报案了之后警方就会积极的追缴被盗的财务,如果案件的性质重大,法院还会判定为盗窃罪,但是如果被判为盗窃罪罚金怎么交呢?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被判为盗窃罪罚金怎么交?判......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的决议;(3)变更股东、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时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师认为,法......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陷阱的,稍不注意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购房要十二万分的小心注意才行。如果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维权。那实践中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刑事拘留后拯救亲人的黄金37天
      刑事拘留后拯救亲人的黄金37天“刑事案件的审判固然......



·南京律师费
    南京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离婚官司律师费、南京离婚案件律师费多......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公司经营中很多都有法人,董事长、经理等等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不过,公司在经营者过程难免有变动,如果公司股票的持有比例发生变化或者是公司注销等等情况发生时,就需要办理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但是很多新手不知道办理公司法......


·劳动者提交虚假材料请病假,用人单位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草案)
      (方案三: 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咨询服务等公司)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


·福建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福建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是怎样的?福建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


·遗失物品报案是可以的吗
      遗失物品报案是可以的吗?自己的私人财产一定要妥善的保管好,不能丢三落四。那么如果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小心遗失了,不见了,在学校一要向老师反映,在社会上一般是向公安机关反映事件的经过,那究竟遗失物品报案可以吗?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又是什么,下面我们......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对该罪中的“故意”、“情节严重”等内容的理解需要较为专业的法学功底。那么,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


·烟台工伤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在工伤的情况下,员工是否要做工伤鉴定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的。不过肯定做工伤鉴定的话,更有利于员工的工伤赔偿。但是,鉴定部门也不是白白的为职工进行工伤鉴定的,是需要收费的,肯定申请人需要先向鉴定机构缴纳以后才会进行鉴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


·工业类合同(五)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材料购买  12......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工人上班中卖了点废钢筋一案
·我在工地受伤脚大拇指骨折能给我多少陪赏
·我们是二婚,男方是教师,户口上有一孩,女方是农村户口,户口上没有孩,这样的情况下
·物业设备放置不当导致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借款是打给女方的,当时她和她男朋友还没结婚,后来婚后都是男方给我借条签字,如果起诉有法律效力吗?我该
·长春市离婚诉讼案律师所怎样收费
·孩子变更抚养权,我和前夫离了半年了
·夫妻财产分割问题,问题1:我已经结婚了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热门城市

·普陀区律师
·
通州区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本溪律师
·
株洲律师
·
郴州律师
·
海南律师
·
阜新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攀枝花律师
·
惠州律师
·
吴忠律师
·
安康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河源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