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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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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

  

  (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

  

  (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支出的调查、检验、鉴定、评估等费用;

  

  (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www.njLawyer.cn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资金、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赔偿资金,以及被告不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时所应承担的修复费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缴纳、管理和使用。。...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起诉
      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并提交下列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一)证明具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告资格的材料;(二)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三)与被告进行磋商但未达成一致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与被告进行磋商的说明;(四)符合法律规定的......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需要司法确认吗?
      经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公告协议内容,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确认协议有效。裁定书应当写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1.实际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或治理、修复、恢复费用明确,通过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可以获得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2.突发环境事件或排污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直接经济损失评估,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支出范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主要用于该事件的生态环境修复,不可修复或无必要修复的,可统筹用于其他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费用支出或其他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原则上应用于损害发生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磋商及修复过程中由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先行垫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效果......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对于废物或废液倾倒和违法排污类事件,污染物排放量一般通过现场排放量核定、嫌疑人询问、生产或运输记录获取;对于突发环境事件,通常通过实际监测测量与物料衡算相互验证的方法进行测算。...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哪些?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哪些?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行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一、债权人行使撤销......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包括: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


·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
      留置权是债权人依法行使的一种权利,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债权的人债权不受到侵犯,它适用于众多领域。债权人取得留置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且它是针对债务人抵押的不动产行使的,那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建设工程留......


·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4]8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你厅《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函》(保监厅函[2004]9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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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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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什么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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