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什么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一般土地承包中止协议书应有如下内容:
  原协议双方名称、提出中止的依据、地点、面积、补偿标准、支付条件、双方义务和权利、生效时间、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签名和日期等等。
  土地承包中止协议书 (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中止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
  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
  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期限内全额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该地块的具体使用,若违约,违约方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一般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就是在以上所说的八种情况下,而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大概是这些,当然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差异。由上所述,您可以了解到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所适用的范畴以及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的书写形式与内容。...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古浪镇(峡峰村、丰泉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1350元/亩;旱地:47814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古浪镇(暖泉村、小桥村、联泉村、胡家湾村);泗水镇;土门镇;大靖镇;裴家营镇(裴家营  村、哈家台村、塘坊村、王家庄村......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审计应关注的注意事项(一)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依据由于年代久远、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健全,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难度非常大,部分地区主要采取由街道、社区或相邻住房互相印证等方式完成,并未取得有效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认定结果,因此无证......


·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商住房是既有店面也有住房的一种房屋,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的商住房。我们知道,开发商在建设房屋时应取得该处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它有一定的年限。那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根......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租赁农村土地必然会产生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由于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土地的征用也越来越多,对此,作为农村土地拥有者就特别关注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接下来,我们就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一、青......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征地工作时很常见的,征地工作涉及到的人群也是非常多的,征地少不了的就是补偿,确保征地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如果征地补偿不能够按时到位会引发不少矛盾和纠纷的,但是如果真遇到补偿不到的,您就想知道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一、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当对安......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一、患方的举证责任《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1、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状态,人们的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因此许多人都将目光投向投资领域。想要获得更多收益无可厚非,但如果遭遇非法集资就有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作一定的了解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



·徐晨光律师参加全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座谈会
      4月28日,.....组织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邮编:210......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时,首先需要判定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或是仍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下面是为您提供的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了著作权、专利以及商标,实践中如果行为人侵犯知识产权达到了一定的严重或恶劣程度的话,就会涉嫌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但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罪中包含了较多明确的犯罪,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中通过介绍法条......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不能买?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不能买?许多人手头上有了多余的资金会考虑买房,房子的升值潜力大,一般不容易贬值。买房时我们要先看对方的房子是否有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但实践中会有一些房子并不具备土地使用证,但拥有房屋产权证。那......


·土地使用证54年使用年限规定是啥
      土地使用证54年使用年限规定是啥我国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代表着该公民可以对我国的土地进行使用和分配。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基本所有的土地使用证上针对不同的用地都有着不同的年限的规定。对土地使用证的年限进行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的国有......


·江苏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江苏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
      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条是关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地位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一般与被继承人存在血亲、婚姻关系,继承法除了高度重视这两种关系以......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一、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


·搬迁补偿费用的补偿方式是怎么样的?
      搬迁补偿费用的补偿方式是怎么样的?搬迁补偿费用也就是搬迁补助费,这是针对设备的搬迁和安装产生的费用,它是根据房屋的面积和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的,那么搬迁补偿费用的补偿方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你这个律师事务所在哪里啊
·我的情况能请病假吗,你好
·您好!我想问一下新都区拘留所具体位置
·对抚养费男方该怎么分担?
·工伤,老板拒绝付2天工资和医药费
·我想问问我弟弟处对象不到2月中间把人民币13500现金放他家
·请问是根据国家法律的那一条作为依据?
·劳动局与老板勾结 员工很无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热门城市

·泸州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宁波律师
·
和平区律师
·
临汾律师
·
淮安律师
·
揭阳律师
·
湘潭律师
·
东营律师
·
大理律师
·
陕西律师
·
自贡律师
·
阿克苏律师
·
广东律师
·
梁平区律师
·
澳门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