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一、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1、离婚债权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可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约定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或者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离婚,最好可以对离婚后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协商解决,如果确实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法院进行判决。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要根据夫妻双方债权债务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债权一般会作为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社会发展日益加快,社会上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早已经频频登上社会头条,屡见不鲜。那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如何处理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时间呢?今天我们便带您了解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请您往下阅读。(一)、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发现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如何处理?非法......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担保包括债务人抵押以及第三担保人抵押,如果这两种抵押同时出现,该如何怎么清偿?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


·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
      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一、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然而,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是一个拟制的法律行为主体,这就要求实践当中需要有具体的人来履行具体的义务。这个义务人可能并不是法律上直接规定的应......


·文山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否合法
      文山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否合法一、什么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发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


·讨债技巧 —出其不意、以快制胜、防止意外
      讨债、办案行动快,至少可以有效地防止以下事态和意外情况发生:  (1)当事人中断承包、租赁、联营协议,脱钩而遁,摆脱干系; (2)当事人辞职、退职、退休、解聘而去、变成自由民,难以寻找; (3)企业兼并、倒闭、撤销,法人代表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却不管; (4)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新立账户、秘密......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这份施行细则是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1、房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2、应税房屋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一、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


·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所需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书2、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股份转让的决议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4、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重新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7、新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


·可以同时被扣押的船舶采取扣押措施吗?
      海事法院应不同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可以对已经被扣押的船舶采取扣押措施。先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未申请拍卖船舶的,后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依据海诉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准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准许同时扣船有以下好处:1、有利于......



·宝山刑事律师办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19......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维权、劳动工伤、劳动合同纠纷......



·买房子要交哪些税?买房后所需交纳的费?
      在很多人简单的认识中,认为买房签完合同付完房款后就没有其他费用了。其实不然,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其实还需要购房者交纳其他的税款的费用。在下文中,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以下文章以供您学习了解买房子要交哪些税。一、买房所需缴纳的税1、契......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现在为了支持大型工程的建设来便利人民的生活,政府向人民征地在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像农村的土地其实是由农村的生产社队长根据每家人口进行划分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享有的土地并不是自......


·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2)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南......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一般是指你干的是主体是什么,承包范围一般是指你干的具体的工作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的说明他们两者的......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青岛是山东省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达城市,近两年,青岛市积极响应国家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和号召,对城市周边地区的功能规划进行了优化设计和调整,对城市郊区部分地域纳入城市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同时,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医患关系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种社会风气。导致医疗纠纷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很多种的,通常在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医院和患者往往是各执一词。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很多人都不清楚处理的流程。接下来,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深圳......


·夫妻一方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
      要是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意味着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可以考虑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才行。那究竟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律规定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爷有一套房屋,现在仍健在,老爷子有四个子女,配偶已去世,一
·市环保局领导批示区环保局重新办理,能否作为我申请区环保局履职
·我宅基被对方占用还用砖给我堵住我能扒吗?扒了是违法的吗?
·因与我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怕他不肯给我财产或者将财产转移。该怎么处理合适呢
·在一家游乐场充值了然后店面关门了,现在换老板了,招牌也换了,营业执照估计也注销了还查的到吗,要去哪
·因性格不合要离婚,彩礼钱给退回吗
·别人把我的照片传到微博,散布谣言
·我租的房子租期没到现在房东强制要我们搬走我该怎么办?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热门城市

·濮阳律师
·
忠县律师
·
新乡律师
·
临夏律师
·
河源律师
·
玉林律师
·
绍兴律师
·
德阳律师
·
固原律师
·
昌吉律师
·
梧州律师
·
巴中律师
·
大连律师
·
石河子律师
·
和平区律师
·
黄浦区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