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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维权、劳动工伤、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纠纷案件,为栖霞区劳动仲裁有法律咨询需求的朋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纠纷案件代理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代理劳动案件的仲裁、一审、二审、再审;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招聘与入职管理制度、文书的设计及审核; 协助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集体协商制度; 培训合同、制度的设计及审核; 考勤与加班制度的设计审核; 薪酬管理制度的设计及审核; 福利制度的设计及审核; 奖惩制度的设计及审核; 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设计与审核; 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审核; 员工手册的设计及审核; 奖惩制度的设计及审核; 员工的违纪、离职的处理与指导 郑重承诺: 1、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终极目标; 3、通过法律途径为当事人谋取权益。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律师:海外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一、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老律师网。 1、国内涉及劳动..和劳务..的法律法规。 2、相关国际条约及相关国家政策法规。 二、劳动..及劳务..合同文本起草审查业务 1、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合同 3、劳务外包合同 4、保密协议 5、竞业限制协议 6、培训协议 7、各类通知、表单 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劳动者名录、书面文本签收单、员工声明、入职登记表、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意见书、不能胜任的培训通知、调整工作岗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工资清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三、完善海外用工规章制度业务 薪酬制度、工时制度、休假制度、福利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职业规划、服务规范、奖惩制度、招聘制度、辞退制度、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等等。 四、海外用工风险防范方案业务 1、员工入职管理流程方案设计 2、员工离职管理流程方案设计 3、加班费风险控制方案设计 4、商业秘密保护方案设计 。 5、企业变革员工处理方案 6、海外新项目整体员工制度 7、劳动合同变更管理流程设计 8、伤病员工劳动..管理风险控制方案设计 五、劳动..咨询、谈判业务。 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非诉讼业务。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律师: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老律师网。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解读:本条是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 立法背景:由于我国法律对劳务派遣还没有规范和限制,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劳动法的责任,任意使用劳务派遣工,使劳务派遣范围不断扩大,派遣劳动者人数也不断增加.老律师网。在一些行业和企业中,劳务派遣工甚至已占到一半以上,成为用工的主流形式。在一些长年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也使用劳务派遣工,如银行的前台柜员等.老律师网。如果不对这一用工形式加以规范,任其发展,劳务派遣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所有企业用工的常态,劳动..的基础将受到严重的挑战,劳动法的作用无法发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社会公平也将难以维护和实现。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一般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以力图解决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日益扩大的现象。 从一些国外和地区的一些规定看,大多数国家在劳务派遣初期都是对其实行了严格的管制,对工作岗位都作一定的限制。日本在1985年制定的《日本劳务派遣法》明确规定了禁止从事劳务派遣的某些行业领域,如港湾运送等业务。我国台湾地区的“派遣劳动法”也是以划分行业限定劳务派遣的范围。《法国劳动法典》将劳动区分为经常性劳动和临时性劳动,劳务派遣的范围限制在法律明确规定临时性劳动范围中。秘鲁与法国相同,也将劳务派遣限制在临时性工作的范围.老律师网。有些同志提出,劳务派遣是目前全世界范围的用工的发展方向,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不应当严格管制。从国外情况看,一些发达国家对劳务派遣经历了由管制到逐步放开的一个过程。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在我国还刚刚起步,没有经验,出了一些问题,所以本法对其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Law64。随着劳动力市场机制的逐步健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也会发挥其特有作用,逐步发展.Law64。 本条原则规定了劳务派遣的岗位适用范围,包括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具体的工作岗位则授权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制定。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律师谈索赔第二步——确认工伤 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劳动部门提出申请.Law64。劳动部门对劳动者受到的事故损害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就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劳动部门没有对劳动者受到的事故损害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无法获得工伤赔偿.Law64。 ⑴劳动者有以下10种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律师说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伤时间和工伤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老律师网。 ⑵ 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死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Law64。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Law6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探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Law64。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相关内容: ·浦口法律顾问_南京市浦口区法律顾问为浦口公司企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处理债务、劳动、合同、股权等公 ·栖霞法律顾问_南京市栖霞区法律顾问律师专业处理企业法律事务 ·南京律师刑事辩护 ·南京法治集结号介绍_江苏城市法治集结号栏目律师团走进演播室解读、评点法律咨询 ·南京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一、结婚是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不?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3]二、诉讼时效有哪些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3. 古时候,杀人就应该偿命。但是放到现在这个法治社会来看,杀人的并不一定就会判处死刑。当然,实践中具体适用死刑的范围也是不同的。那到底关于死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目前按国际惯例不适用死刑的人群: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死刑执行的注意事项关于执行死刑的方法,《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范文是怎么样的?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3、劳动者单方解除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5、用人单位裁员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 经核算后重新签订借条是否有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核算重新签订借条是有效的,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上重新签订。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二、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注意事项是什么?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注意事项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注意事项,包括称谓也就是人民检察院,还有就是具体的辩护意见,包括事实方面,证据方面,适用法律方面,以及最终的一个起诉量刑方面。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1、事实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证据方面:_.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双方结婚时间短暂,女方怀孕两个月时,在男方不知情情况下,自行流产,同时发现 你好,双方结婚时间短暂,女方怀孕两个月时,在男方不知情情况下,自行流产,同时发现感染霉菌导致宫颈糜烂,在结婚到终止妊娠期间,两人不断吵架,冷战,婚姻关系不稳定,导致女方自行流产,并将女方赶出家门,女方现无. ·加工合同违约逾期交货导致我方供货延期造成损失 加工钢板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期交货 导致我方现在交货延期 工厂扣押货款2000元 现要向加工厂追究逾期交货责任问题 我方和加工厂签有加工合同 上面. ·在微信借钱给对方后被拉黑 我是河北的 在微信借给江西上饶戈阳的一个女的2000,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之后微信被拉黑,我该怎么办???能起诉吗??起诉要在哪个法院. ·家庭矛盾引起的离婚 家庭矛盾引起的离婚.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的姑父开车回到了家里 我的姑父开车回到了家里,随后开进来一辆桑塔钠,下来三个人说是交警队的,然后说要执照,随后又在我姑父身上搜车钥匙,然后一个人说不要了,把人带走,我姑父恳求说有话好说,别吓着孩子,因为当时我姑父抱着病着的三岁. ·她应该怎样办才好?,我的一个朋友 我的一个朋友,她十年前婚外生了一子,当时把户口上在她胞妹户头上,(因她胞妹也有一个年龄相当的孩子),当时是办的双胞胎。现在,她想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她自己的名下,她应该怎样办才好?谢谢她现在仍然未婚. ·关于房产所有权问题的咨询 买房时用的孩子的名字,为了预防以后被孩子赶出去想要孩子写一份东西,可以吗具体应该怎样写才具效力. ·父子转房协议,我父亲跟我写的房子协议算不算我的 我父亲跟我写的房子协议算不算我的,没有公正父亲能收回吗,我跟老婆离婚老婆有份吗. ·第七十五条法律,严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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