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图书出版合同是不是专有许可使用合同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出版图书,作品的著作权人应当同图书出版者订立图书出版合同。

    作者创作作品后,可以“一稿多投”,将作品同时送往几家出版社,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只能许可一家使用,作者只能与这家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

    为了保障图书出版者的权益,防止重复出版,许多国家都规定作者必须向图书出版者转让专有权。

    我国著作权法将有关图书出版的规定修改为:“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著作权人应当将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授予图书出版者,这种图书出版合同是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图书出版者取得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擅自出版该作品。图书出版者经著作权人同意,可以允许他人出版该作品。

    作品的著作权人也可以将出版权转让给图书出版者。

    图书出版合同应当是书面合同。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可以终止合同。
...

·如何签订图书出版合同
      图书出版合同的内容应由作品的著作权人与图书出版者协商确定。下列的格式和条款可供参考。图书出版合同甲方:作者姓名乙方:出版者名称双方就作品XX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创作XX,于X年X月前交稿,并保证书稿达到出版要求。二、甲方将作品XX交乙方出版,授予乙方专有出版权,期间为X年。乙方在专有使用期间有权......


·图书出版合同是不是专有许可使用合同
      出版图书,作品的著作权人应当同图书出版者订立图书出版合同。作者创作作品后,可以“一稿多投”,将作品同时送往几家出版社,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只能许可一家使用,作者只能与这家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为了保障图书出版者的权益,防止重复出版,许多国家都规定作者必须向图书出版者转让专有权。我国著作权法将有关......


·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非著作权人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是有其本质区别的。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认定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将自己所有的著作权转让给受让人,双方为此行为协商约定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对转让人、受让人均具有约定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时,双方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订立的书......


·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和受让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转让的权利内容,未在合同注明的转让权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转让人、受让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址;二、转让的作品的名称;三、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四、转让的价金......


·二手房中的车位、绿化问题
      车位,抢位的尴尬。一些房龄较长的二手房小区没有建设地下停车场或专门的车位,小区空地或邻近街道便成了临时停车场。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有限的空地完全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抢位成了车主们面对的最大尴尬。晚上晚归,要担心自己的爱车没地方停。所以对于有......


·任意撤销权的时效规定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的时效规定和法律依据是什么?时效规定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一般我们工作之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就会帮助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和一些其他方面的社会福利政策,但是当前对于这些有很多人都不了解,特别是社保方面的内容,我们很多人都是自己去缴纳,不知道应该在什么年纪开始,那企业中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未成年工可以缴......


·司法鉴定后的影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吗?
      当事人打官司的时候,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就是当事人要出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这样法院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至于出示哪些证据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其中影响资料就是最为常见的一种,但是很多影像资料出示之后往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司法鉴定后的影......



·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地址导航
      安徽省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555-12348......



·南京市高淳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律师为南京市高淳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是什么?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是什么??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一、为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充分调动我市合同制职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2]292号)及《关于调整市直单位......


·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在感情不和发现对方并不适合于自己的另一半便会出现夫妻双方离婚的现象,那么这时候也就意味着会牵涉到自己子女的归属问题,即便子女跟了任何一方,另一个都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我国机动车发生事故每年都有很多起,而且还有不少人碰见了机动车事故,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所谓的有价证券是指票面上注明金额的债券,如我们较为熟悉的国库
      所谓的有价证券是指票面上注明金额的债券,如我们较为熟悉的国库券就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一些不法分子由于利益的驱使采用特殊手段伪造或变造国家的有价证券,获得不法收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那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判多久?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国家法律......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
      一、强奸罪的立案标准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行为人明......


·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类型一、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一、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图书出版合同是不是专有许可使用合同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三人将一人打至轻伤二级,但我是从犯,也不是我先动手的,主要打的也不是我有没有
·王义律师您好,我想问事业单位卫生系统丧葬费是多少?
·劳动纠纷未签订合同扣发工资和压了工资
·婚姻,双方婚姻,双方婚姻,感情受挫,如果因为男方不能生育
·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同意离婚
·我是于5月10号一大早从六队开车往福田表方上,交通事故
·欠薪不付怎么办
·微信购买的高铁票,退票是退到微信账号吗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热门城市

·马鞍山律师
·
保山律师
·
张家口律师
·
唐山律师
·
平谷区律师
·
塔城律师
·
吉安律师
·
镇江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陵水律师
·
咸阳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嘉峪关律师
·
阜新律师
·
黄山律师
·
宜春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