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第一,是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关系;
  
  第二,是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因为拆迁补偿安置中,承租人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法律未规定拆迁人应当与实际使用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直接签定补偿合同,直接向承租人进行补偿。只是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应进行房屋调换,租赁合同在调换后的房屋内继续履行。
  
  二、拆迁简述房屋拆迁
  
  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由于原有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凝聚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资金和劳动力,并且房屋的拆除也影响了他们赖以栖身的物质场所,所以,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也符合社会道德,有必要对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者、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和安置,维护他们正当、合理的利益。
  
  三、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首先要讲到的是承租人的权利,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其次,对于承租人的义务,有以下的几点:
  
  (1)履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拆迁协议书的义务;
  
  (2)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确定的义务;
  
  (3)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4)其他应当由承租人履行的义务。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故承租人可以就与拆迁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可要求与被拆迁人就安置房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补偿项目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
  
  2、提前搬迁奖。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故当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则应获得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停产停业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若因拆迁造成承租人停产、停业的,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5、添置物品的补偿。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此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承租人。
  
  ?
  
  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遇有商业拆迁或市政拆迁,出租人应当从所得或应得补偿款中对承租人进行补偿。首先要了解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确定补偿方式,最后申请补偿。以上是我们对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问题的归纳,希望能帮到你们。
  
  ...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方式,按揭贷款买房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是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1、选择房产购房者......


·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
      租房的过程中,房东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当然此时房东也会提供一个租房押金条。一般最后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押金都是会退还的。那要是承租人发现租房押金条丢失了该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租房押金条丢失怎么办租房押金条是一个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将会对租房者的利益有所影响。可以先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009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


·租房的正规过程是怎样的
      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不能因为麻烦就减少其中必要的步骤,这样只会让自身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因此,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正规的步骤进行。那就这个租房的正规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租房的正规过程是怎样的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买房和买房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卖房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房,买房需要支付协商的价款。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吗?今天我们为大量列举了一份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邮编:住址:乙方(买方)姓名:身......


·法院调解的特点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及其他组织的调解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1。法院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由此达成的协议,是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活动同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相结合的结果。所以调解与当事人和解有显着区别。和解,是在没有第......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
      工人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自己没有责任的话,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人和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要为其出具一份劳动关系证明,并且,应当积极配合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证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一、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


·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
      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法律并没有禁止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再次参加工作,因此不少身体健朗的退休人员,在退休期间还是会接受公司的返聘,然后继续上班。在这种情况下,安排其加班的话,要支付退休人员加班费吗?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要支付......



·丹东卓政律师普法宣传进企业 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
      为深入学.贯彻...总..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



·南京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南京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
    南京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南京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律师,南京......



·未成年犯罪要坐牢吗,未成年人犯罪家长怎么办
      未成年犯罪要坐牢吗?这是很多人都在咨询的一个问题。实践中由于未成年人处于青春叛逆期,要是父母不严加管教的话,很容易就走上歧途,那要是未成年人构成了犯罪的话,这是是否需要坐牢呢?也就是说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未成......


·船舶受损的保险索赔
      保险船舶受损后,被保险人如何获得赔偿?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报案后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单证,如保险单、港监签证、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海事报告、船舶法定检验证书、船舶入籍证书、......


·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受影响;二、已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权。对于专利权人......


·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
      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劳务派遣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要求要签订多长时间呢?最高年限又是多久?由于在劳务派遣关系当中牵扯到三方的利益,因此这也是大众格外关注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实际生活中,扰乱公共秩序罪不止一种,那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扰乱......


·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
      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专利所有人在申请获得了专利之后,并不是说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还要求每年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那要是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的话有什么后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外观专利有......


·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一、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单位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老公经常不务正业,还经常家暴,脸打肿不敢见人甚至去医院,他是
·婚姻纠纷,丈夫身体健康可他就是不愿做事睡在家里让他的父母来养
·你好,张律师咨询一下老板买意外险,但给6千元也没住院断了2根
·租赁单位押金不退还
·请问律师一般罪犯从广东省抓到外省拘留宣判刑之后会不会送回广东
·病人要手术,我和病人是同事关系,病人死亡,我有责任吗
·有关涉外婚姻在国内生第二胎的政策
·因不同意换岗,公司提出解聘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热门城市

·三亚律师
·
濮阳律师
·
临沧律师
·
济源律师
·
毕节律师
·
安康律师
·
黑河律师
·
梧州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丹东律师
·
白沙律师
·
辽源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玉林律师
·
琼海律师
·
潜江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