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人往往会选择私了,这样也能节省彼此的时间、精力。但实践中,一些交通事故的处理需要当事人报警处理,那到底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的情形主要就是上述八种,此时不建议当事人私了处理,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当然要是当事人私下处理的话,也有可能会认定出来的结果是无效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在我国离婚财产过户要交税吗
      离婚财产分割完毕以后,基本上就是夫妻双方需要在银行做一些转账,如果是房产分割的话,正常的进行过户就可以了。由于房产在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税费,这就导致有些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夫妻双方会觉得,在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可能也需要交税。而且我们身边也有朋友问过在我国离婚财产过户要交税吗?一、在我国离婚财......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如何处罚有的交通肇事者在事后会有逃逸行为,而此时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需要知道受害人是因为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还是因为之前的肇事行为死亡。不同的情况下对肇事者的处罚不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的该如何处罚。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如何处罚交......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关注量较高的事项,在认定标准这一块,我国相关法律是有专门的规定和责任认定的,但各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不全一样的。那么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认定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律师是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当事人为此承担费用,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交通事故案件则不然,试想,一个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受害人躺在医院里,肇事者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受害人自己不便起诉,受害人家属对相关法规不熟悉,不得不聘请律师代理出庭。尤其是很多受害人来自农村,律师费......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是要向法院申请的,那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


·实用新型的授予条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www.nj64.com。新颖性是指在申......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一、交强险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



·安徽阜阳市股权转让合同问题
          近日,李会民律师受安徽阜阳市某商贸公司老板委托,为其起草股权转让合同,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是向公司股东转让还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因涉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程序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抢夺罪辩护词(究竟是抢劫还是抢夺)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钟山明镜(无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张某一审的辩护人,在庭前我阅读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且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长三角律师网。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4)由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发动的环境公益诉......


·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


·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4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五一买了房子,贷款买办不下来,申请退款,开发商不给答复,应该
·小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太大了可以更改吗?
·租赁合同是复印件(公章是黑色的),是否有效?
·我在2019年1120号在镇江丹徒区,我是一名驾驶员,因在
·离婚财产如何过户给父亲,我姐姐想要离婚
·交警十天前跟我说我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我不同意签字,一个月后改成同等责任请问责
·陈律师您好,我是您在7月17号“高爽说法”栏目里回复的“转角
·根据什么法律法规,谢谢,百姓在自己家院子外面打了一口井
·我过买00多鞭炮在车上着了保险可以报销
·我在某某转账77然后说我银行卡错误有让我转账2058,怎么
·如果口头辞职得到同意后,并没有书面行式申请的到期后单位并不给离职合法san
·请问举报贪污受贿


推荐律师

·五一买了房子,贷款买办不下来,申请退款,开发商不给答复,应该
·小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太大了可以更改吗?
·租赁合同是复印件(公章是黑色的),是否有效?
·我在2019年1120号在镇江丹徒区,我是一名驾驶员,因在
·离婚财产如何过户给父亲,我姐姐想要离婚
·交警十天前跟我说我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我不同意签字,一个月后改成同等责任请问责
·陈律师您好,我是您在7月17号“高爽说法”栏目里回复的“转角
·根据什么法律法规,谢谢,百姓在自己家院子外面打了一口井
·我过买00多鞭炮在车上着了保险可以报销
·我在某某转账77然后说我银行卡错误有让我转账2058,怎么
·如果口头辞职得到同意后,并没有书面行式申请的到期后单位并不给离职合法san
·请问举报贪污受贿

热门城市

·青海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临汾律师
·
襄阳律师
·
红河律师
·
娄底律师
·
龙岩律师
·
丽水律师
·
宁波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和平区律师
·
深圳律师
·
株洲律师
·
和田律师
·
广元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