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但在实际工作的时候,雇员可能会受到人身损害,那么此时雇员在劳动中受伤的应该由谁来赔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雇员在劳动中受伤,谁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也就是说,雇员在劳动中受到伤害时赔偿主体的确定: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承担责任;

2、雇佣活动属于承包经营的,接受发包、分包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雇员受到人身损害的,如果发包人或者分包人明知或应知的,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如果雇员受到人身损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保险范围的,则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最后,在责任承担上,雇员受害的普通赔偿责任由雇主作为赔偿义务人承担,受害雇员作为赔偿权利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雇员存在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5931元÷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77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71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77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71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77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71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77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71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25931元÷12个月×6个月=12695.5元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2571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6272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13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136元×5年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人而异,没有具体的标准。

实践中,要是雇员在劳动中受伤,那么一般是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要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雇员受伤的话,则既可以向第三人进行索赔,也可以要求雇主进行赔偿。雇主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应届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两份协议: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都不能区分两者的关系,这往往会造成学生们进入企业后吃亏的情况。别着急,的我们马上为您介绍这两种协议的区别和定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1、实习协议是什么?实习协议指......


·员工的劳动关系合同模板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于涉及到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较为复杂,只有明确的约束双方的行为才可以在遇到纠纷的时候有明确的依据,但是劳动关系合同模板是可以通用的。一、劳动关系合同模板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


·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儿童青少年辍学出去打工,但是,其实我国法律和国务院均明确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而且招聘童工的用人单位也会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那么,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频繁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多发性、严重性等特点。所以我们要对工程质量严肃以对。如果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我们可以寻求以下法律依据,让我们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一)相关的......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大部分的农民工文化水平都比较低,除了在家有几亩薄田外,更多的还是依靠外出打工来养活家人。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出现拖欠他们工资的情况,很多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有哪些吧。一、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有哪些1、要冷静理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共同合意。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合同也就难以签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1、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


·招摇撞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


·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


·金华市女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
      金华市巾帼党支部志愿者服务队受邀参加了文化节,在短短的2个小时,律师志愿者共接待并解答了十余起法律咨询,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家庭暴力如何救济,子女探望权如何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债务纠纷等,获得咨询者的好评。活动中还分发......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行政机关也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丽水市莲都区为了提高自身行政合同管理能力,特别出台了《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的介绍来具体了解下相关......


·小区内违规停放的电瓶车自燃,物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物业公司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损害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实际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公司吊销后未清算情形下债权人请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审查认定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一直未依法清算,债权人以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无法进行清算为由请求股东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清算不能的连带责任的,除应审查并区分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是否部分或者全部灭失外,还应审查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女娶男生育二胎后回迁户口到男方,算超生吗?
·我大哥工伤大腿骨头断了能评几级工
·刑事加民事,民间纠纷打架致轻伤
·发咨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谈恋*分手吵架把女朋友手机摔了,她报警了,让我赔偿,我说之前给你转的钱抵消,她不承认我给她过钱,我
·有欠条拿不到工钱,老板欠我们工钱
·我是在美容院工作的,我在公司做了一两了,公司每个月底薪是给我的请问怎么办?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在哪里?地址在地图上查不到,转了半天都找不到
·离婚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我有一个朋友
·4月4日我父母在大桥被小汽车撞了,我爸左侧锁骨肩峰端骨折,左
·农村拆迁补偿,您好,您好,我家现在正处在拆迁谈判的阶段,我想
·我2021年1月25因疫情原因回家困难就跟公司领导请假回去,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女娶男生育二胎后回迁户口到男方,算超生吗?
·我大哥工伤大腿骨头断了能评几级工
·刑事加民事,民间纠纷打架致轻伤
·发咨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谈恋*分手吵架把女朋友手机摔了,她报警了,让我赔偿,我说之前给你转的钱抵消,她不承认我给她过钱,我
·有欠条拿不到工钱,老板欠我们工钱
·我是在美容院工作的,我在公司做了一两了,公司每个月底薪是给我的请问怎么办?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在哪里?地址在地图上查不到,转了半天都找不到
·离婚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我有一个朋友
·4月4日我父母在大桥被小汽车撞了,我爸左侧锁骨肩峰端骨折,左
·农村拆迁补偿,您好,您好,我家现在正处在拆迁谈判的阶段,我想
·我2021年1月25因疫情原因回家困难就跟公司领导请假回去,

热门城市

·辽宁律师
·
昌都律师
·
宜昌律师
·
潮州律师
·
张家口律师
·
延边律师
·
吴忠律师
·
福建律师
·
苏州律师
·
乐山律师
·
文昌律师
·
运城律师
·
日喀则律师
·
晋城律师
·
绵阳律师
·
阿拉善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