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奸罪的案例分析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一、强奸罪的经典案例分析

  1、案例简介:                                  

  王某、熊某、吴某等五人,会合后一起前往学校附近大排档宵夜。当晚,五人共喝了八小瓶白酒,其中吴某喝了两小瓶左右,已显出醉意。随后,王某背着吴某离开夜宵摊。吴某当时说,回寝室洗澡怕摔跤。王某问吴某,“带你去酒店行不行”。到了酒店,王某电话喊来同学熊某和向某,一起抬吴某进房间。王某供述,在此过程中吴某一直没有说话,眼睛时而睁开时而闭上,神智不清醒,不能支配自己言行。 到房间后,王某与吴某发生了性关系,约1分钟后,王某发现吴某处于生理期,终止了性行为。<{{tjlytel}}>之后他还洗了澡,下楼买了一包烟,又返回酒店与吴某同床睡觉。次日早上六点过,一觉醒来的王某发现吴某“不对劲”,不说话也喊不醒,赶紧打电话喊来前一晚的同伴,等他们到达酒店后,才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警。急救人员到达后,发现吴某已死亡。根据本次法医学检验所见,综合案情及毒物检测结果分析,死者吴某符合急性乙醇中毒死亡的特点。                    

  案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接受讯问时交代,他与吴某系恋人关系,并曾在学院发生过性关系。                              

  2、案件焦点:本案焦点似乎都集中在两人是否为恋爱关系上,<{{tjlytel}}>是否为恋人关系是否成为强奸罪认定的关键呢?强奸罪侵害的法益是女性的性自主权,而是否存在恋人关系对强奸罪的认定没有本质的影响。那么,对于王某的行为,究竟该如何认定呢?首先,我们来看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的认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法律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tjlytel}}>该条文中所称的“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结合本案来看,事发当晚吴某已出现“神智不清醒,不能支配自己言行”的行为,并且犯罪嫌疑人王某对此完全之情。王某在明知吴某醉酒的情况下,仍故意与吴某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既遂。根据王某供述,在性行为进行一分钟后,发现吴某处于生理期,遂终止了性行为。我国对强奸罪既遂的认定标准采取“插入说”。即行为人将生殖器插入被害人的体内为犯罪既遂。<{{tjlytel}}>因此,对于王某所述的进行了一分钟的“性行为”是单纯的猥亵行为还是已经发生了实质的性行为,是认定强奸罪既遂与否的关键。由于作者对案情的了解仅限于媒体公布的材料,因此,只能对案件事实作两种假设。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论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何种认定,其在被害人醉酒后实施的性行为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并不因双方是否为恋人关系而产生本质的影响。                                              

  二、案例分析之强奸案中对于强迫与自愿的认定                                                                        

  1、案例详情:王某某在某某县城网吧上网时结识被害人郭某某。王某某与郭某某在网上聊天,郭某某让王某某帮其介绍工作,王某某说让其到他工作的修理店做饭,每月工资两千元。郭某某信以为真,让王某某带其到山上看一下情况。次日下午,王某某骑摩托车接郭某某到其在西华山工作的修理店。当晚,郭某某要求王某某送其回县城,王某某迟迟不肯。<{{tjlytel}}>晚上在郭某某的一再要求下,王某某骑摩托车搭载郭某某下山。在下山的途中,王某某提出想与郭某某发生性关系,郭某某不肯。王某某恐吓郭某某说:“你要是不愿意,我就脱光你的衣服扔你一人到这。<{{tjlytel}}>我以前也是这样对一个女孩的,后来还叫了几个男的来糟蹋那女的。<{{tjlytel}}>”郭某某受到威胁后不敢反抗,王某某趁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王某某骑摩托车搭载郭某某至县城工业城路口时,郭某某趁机逃离跑进一超市,打电话给其男友,两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王某某以威胁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王某某的上诉意见与事实、证据不符,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据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案件分析:强奸行为根据犯罪对象的不同,分为以妇女为犯罪对象的典型强奸行为和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为犯罪对象的非典型强奸行为。本案属于典型强奸案,典型强奸在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性交。<{{tjlytel}}>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认定典型强奸罪成立与否的关键要素。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往往以被害妇女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为由进行辩解,本案被告人就是以此为由提出上诉的。

  正确判断本案被害人郭某某是否自愿与被告人王某某发生性关系,<{{tjlytel}}>是对被告人准确定罪的前提。是否自愿,为主观因素,很难阐明,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被告人的行为方式,结合被害人事后的反应综合判断。                                                  

  首先,考察本案被告人行为方式。典型强奸行为方式主要有暴力、胁迫、其他手段三种。其中的暴力手段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行为方式,也是最好认定的一种。相对来说,胁迫手段表较难认定,不管威胁的具体内容如何,只要威胁达到是被害人不敢反抗的程度,即可构成认定强奸行为。本案被告人在被害人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言语恐吓,<{{tjlytel}}>足以到达使被害人不敢反抗的程度,应被认定被告人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其性交。

  其次,考察本案被害人事后的反应。本案被害人在遭遇被告人强奸后,寻找时机立即报案,说明其主观意志并非自愿。综上,对本案被告人王某某犯有强奸罪的认定是非常准确的。                                                            

  三、辩护词                                                                                    

  1、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非常特殊,社会的危害性轻微。                                                                              

  曾某等人之所实施强奸行为,特殊在对象是特定的,而且是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李某的恋人,其最初的犯意是想报复一下受害人,按被告李某意思就是:你(受害人)还敢跟我戴绿帽子,老子今天要让你戴过够。他们共同犯罪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对象,而且受害人要不是因为其是被告李某的恋人,完全不会发生在那种场合实施强奸犯罪行为的。<{{tjlytel}}>而曾某在主观上是想帮朋友教训一下女朋友,帮朋友出出气。所以这种针对特定的对象所实施的犯罪和以不特定的对象所产生的见色起淫心,进而实施强奸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他的社会的危害性也是很轻微的,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是曾某系初犯,主观恶意不大,犯罪后能主动坦白自己所犯罪行,属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给予从轻处罚。                

  3、本案所引发的后果不严重,应当考虑对犯罪嫌疑人曾某从轻处罚。本案发生的时间在受害人有时间、有条件、有可能报案的近两个月内,受害人并没有报案,曾某之所以今天站在被告席上,不是因为受害人的直接控告。<{{tjlytel}}>而且本案受害人在此期间还和本案另一被告人李某成双入对的一起上网;一起逛街、玩耍,说明犯罪行为对受害人伤害很轻微,或者说受害感知不明显。<{{tjlytel}}>至少是受害人并没有认为被告李某邀约另外四名被告报复她是犯了多大的错,或对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所以本案的犯罪后果相当轻微,应当考虑对被告所实施的行为从轻处罚。因为刑法上的法律后果主要是考虑的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本案社会危害性和后果都较轻微。                              

  综上所述,被告人曾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时尚未满十七岁,且系初犯偶犯;在整个共同犯罪中始终处于从犯地位,案发后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意不大,且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减轻对被告人曾某刑事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挪用公款罪的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使用假币应作扩大解释:不仅包括以假币购物,而且包括其他所有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真币功能的行为。换言之,这里的使用假币就是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价值的行为。1、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定义持有使用假币罪,是......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辩护词
      一、本案的被告人并没有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不具备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客观方面。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监护并为自己控制;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


·伪造货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伪造货币罪的定义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虽然都是针对货币实施的犯罪行......


·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哪些
      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哪些实践中,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侮辱、诽谤等行为,而对相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则必须要先判定是否满足名誉权侵权四要件的内容,那到底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名誉权侵权四要件的内......


·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
      近年来随着”打拐“活动的紧张进行,”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个罪名也被人们所熟知。国家对此也高度重视,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事处罚。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处罚,以便帮助您更深入的了解。一、拐卖妇女......


·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由于劳动者跳槽或者用人单位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是维护劳动关系重要的法律之一。下面是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请您阅读。一、劳动合同解除......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当事人一方(受雇方)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其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可从以下几点予以明确。一、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王某涉嫌抢劫罪,律师有效辩护终获缓刑 成都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2014年11月26日因涉嫌抢......



·江宁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遗产继承律师全程指导遗产纠纷案件的取证、代理立案......



·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在上塘工作的职工,如果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人身伤害,应该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鉴定。按照程序,只有经过工伤鉴定,明确工伤等级后,职工方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鉴定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可以申请,那么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


·网络诈骗50万取保候审可以?
      网络诈骗50万取保候审可以?每年公安机关都会查获大量的网络诈骗案件,有些案件的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多。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后,为了防止其逃跑,会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逮捕等。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措施也包括取保候审。那么,网络诈骗50万取......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是怎样的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如果写离婚协议书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而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直以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协议书如何写。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一、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


·征地拆迁补偿要按标准进行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拆迁补偿要按标准进行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对不同的土地类型占总土地的面积比例是有要求的,由于城市建设等原因占用土地,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审批公告,征地拆迁补偿要按标准。那么,我国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为您解答。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


·域名注册人能否有阻止他人注册商标的在先权利
      如果有人申请注册与你所注册有的域名相同的商标,你能否阻止该商标的注册呢?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以如果某个域名在注册商标的申请国为公众熟知,该商标申请就属于恶意抢先注册,侵犯了域名注册人的在先权......


·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公司法人人格不是像您在生活当中普遍理解的那样简单,我们都知道,在依法登记公司法人的时候,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法人的登记是有着一定的要求的,这其中就包括公司法人人格。我们相信在生活当中,很多普通公民对于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与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环境息息相关。但是对于一些经验不充足的建设单位来说,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建筑工程合同的文件组成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强奸罪的案例分析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感情破裂了我要离婚
·交通肇事,在此输入问题,在此输入问题,点击“我要咨询”,律师在线
·你好,车审逾期了,补办审要准备什
·我买套房子我还没结婚房产证还没下来,房子
·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程序输入问题标题
·先同居后拿结婚证的怎么判
·你好,可以加一下微信吗?我咨询一下离婚官司微信
·能追究镇医院误诊责任吗,帮人做事受伤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热门城市

·龙岩律师
·
信阳律师
·
七台河律师
·
长春律师
·
眉山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铜陵律师
·
黄冈律师
·
本溪律师
·
景德镇律师
·
武清区律师
·
连云港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武汉律师
·
北辰区律师
·
娄底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