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个概念,是员工在受到工伤后涉及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个概念,是员工在受到工伤后涉及到的一个治疗休息期。许多国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工伤补偿的一部分。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停工留薪期的相关知识。
   一、基本期限
  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停工留薪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三)受伤到评定伤残等级时间相隔特别长的,停工留薪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即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从发生工伤之日起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止。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停工留薪期限的,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
   二、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时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以用于静养休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且要等到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发放原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当发生劳动争议,在我国存在需要先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进行诉讼的规定。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似乎可能不经过仲裁而直接进行诉讼,这就让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产生了疑问,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是什么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根据《企业......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工程质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则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


·劳务人员因被羁押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怎么办?
      劳务人员因被羁押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怎么办?一、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约?用人单位只能暂停合约的履行,不能解除劳务合同。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出现因非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出现的情况时,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及管理上的困难,用人单位实际受到侵害。......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一、对员工的安置问题这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


·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有哪些方面
      近年来,国家对于劳动者高度重视,各类劳动者权益保护规范越来越多,条目繁多规定项目也特别多。但是,在众多的法律之中究竟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有哪些方面?各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这些问题可以咨询!1、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权利(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


·居间合同中规避“跳单”条款是否有效?
      1.原告新余市安家房地产经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家房产)诉称,两被告廖某、林某因买房需原告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于2015年4月6日与原告签订了《看房确认单》,该看房确认单中被告承诺:本人或本人亲戚、朋友及代理人购买了上述房屋,均视为原告的居间......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


·劳动用工合同书样本
      一般来说,工人到用工单位上班都会被要求签署一份劳动用工合同书,用来规定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和社保福利如何、劳动纪律等内容,具有法律效益。因此,一份好的劳动用工合同书对于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那么今天,的我们就为您会带来两份标......



·潍坊刑事律师:销售假药案成功辩护
      最近几年,有毒有害食品、假药案件频发,社会反响强烈......



·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
    (注:已经注销,已经新设立南京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南......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担保包括债务人抵押以及第三担保人抵押,如果这两种抵押同时出现,该如何怎么清偿?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抵押......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一、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1、车损险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损险中也会有一些责任免除,比如地震。基本上所有的车险中地震都是......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 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随着时代的发展,衍生出了许多新型的经营模式。尽管说现如今合资办企业是您选择的比较多的方式,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可能会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经营模式。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是需要......


·违反单身约定,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身约定”违法。《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本案中,公司明显是对聂女士婚姻自主权的侵犯、干涉。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指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单身约定”......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分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


·聘用合同可否代替劳动合同
      现实中,有不少的用人单位在本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却现在用聘用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那从法律上来看,究竟聘用合同能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呢?要想解开这个问题,需要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聘用合同。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个概念,是员工在受到工伤后涉及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法律咨询,三个月前有个人向我借钱
·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请问,我想打官司,该怎么联系你
·学生电脑被偷,学校该赔偿么?
·我是个体经营户,客户2016年-2017年在我这做了六万多的
·不想学车了可以退钱吗,我现在报名快一个月了
·6月19日我们村主任以河道边修路为由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
·浦城县看守所地址,麻烦告诉我一下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热门城市

·西宁律师
·
潼南区律师
·
广东律师
·
开州区律师
·
南京律师
·
南昌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酉阳县律师
·
山西律师
·
丽水律师
·
阿坝律师
·
杭州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防城港律师
·
岳阳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