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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动离职能否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有问题要咨询?一、自动离职能否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后视为自动离职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 1、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2、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必须要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自动离职员工怎么处理 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合同,不再上班工作的情形。 员工自动离职,会让用人单位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例如该员工正在从事的工作突然中断,各种物品和文件没有交接等等。同时,如未能及时采取固定证据、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措施,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承担着用工风险,发生员工意外死亡等意外情形,用人单位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更为严重的是,实践中曾有个别员工在自动离职后,提出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百口莫辩,支付赔偿金的案例。 员工自动离职后企业该怎么办?有哪些法律法规有对自动离职的约束?这些都是不少用人单位面临的问题。下面就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经常出现的疑问,给用人单位一些建议。 三、自动离职的员工需要对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1、法律规定 结合《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企业可以做什么 首先,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者禁业限制协议,并且劳动者有违约行为的,企业可以根据相关协议追求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确实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以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需要说明的是,员工自动离职前,仍在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企业不能无故扣发。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只规定了经济补偿金可以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工作后支付,但未规定工资也可以在办理完毕交接后才支付。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动离职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自动离职的员工会给一个单位带来很大的影响,如违法的离职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扣克员工的工资,所以,作为一位员工一定要遵守劳动法,离职一定要提前申请,做好交接的工作,这样也避免引起各种劳动纠纷。 ... ·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 ·有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中的劳动者在意外事故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工伤鉴定标准作为工伤认定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应为鉴定会影响到赔付金额,那有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工伤鉴定标准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 ·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 发生工伤是非常不幸的事件,许多人关注的焦点是,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一般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除了赔偿还有人关注的问题就是自己的工资怎么发放的问题,那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期间工......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单位还是个人?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单位还是个人?工伤保险待遇是支付给个人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 ·在我国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当员工入职之后,需要注意的事情就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认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劳动者与公司存在的劳动关系为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呢?一起来看一下吧。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 ·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 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也称重置价格,是指按上一年重新建造与应计算重置价的房屋相同结构、相同建筑标准、相同质量的房屋所需要的价格。也有的将重置价称为房屋的单方工程造价。重置价的计算方法就其本质来说,属于房地产评估方法中的成本法,但重置价实际上...... ·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 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为了您可以更了解和掌握更多关于企业破产的相关内容,为您整理许多相关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夫妻离婚后怎么争孩子抚养权 若是夫妻双方选择离婚,那么夫妻双方肯定不能一起居住,共同享有孩子的抚养权是不现实的。在多数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夫妻双方的一方,才能够有利于孩子的发展。若是夫妻双方都想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需要我们着重考虑的。那么,夫...... ·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或是对中国发展不利的,我国是坚决拒绝的,那么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呢?一、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南京刑事律师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发现涉黑案...... ·六合区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劳动仲裁律师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包...... 言词证据的证明力是怎样的一、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的作用。所有的证据都具有证明案件事......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放弃遗产继承的时效规定是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 我国为了维护生态资源的平衡,在收购林木的时候,有着明确的规定,所有的林木在进行收购运输,买卖的时候,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 股东私账是是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交车船税要带的资料需要看是个人车辆还是单位车辆。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去法院起诉诽谤罪的流程是什么?去法院起诉诽谤罪的流程是什么??1、准备好诉状、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是单位有则应......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 如何避免合作合同纠纷问题?为了减少经营的风险和成本许多经营者会选择合作经营,合作经营同样需要签署合作合同,然而由于一些细......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陈律师,是这样的我在潮阳看守所关押期间账户余额还有140 ·离婚一方以精神疾病为由拒绝离婚,如何诉讼 ·前夫是浙江松门镇人,去年10月离婚至今付了2千(孩子)抚养费 ·结婚没办结婚证现在离婚真的到家产吗? ·两个舅舅不赡养外婆,该如何把他们告上法庭 ·朋友向我租手机用一个月两千说一个月后还到现在为止已经三四 ·请问家属现在去聊城监狱探视如何在网上申请,具体的申请流程是什 ·新好,律师大哥。我是出租车司机乙方,前甲方突然终止合同。合同上注明如需终止合同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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