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当事人一方就所遇到的医疗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需要承担一个最初的举证责任。但很多当事人都是对法律不了解的,不知道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对此,应作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
  (2)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3)如果医疗机构(被告)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被告)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所以,一般情况下,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获得证明,便是对医疗机构较为有利的选择;而作为患者(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一般都不会主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及数额确定如下: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确定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区别不大。因致残而主张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计算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年限不同,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亦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计算年限不同,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死亡而主张的项目。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患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同残疾赔偿金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上限限制,一般医疗损害赔偿中则没有个限制。到底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首先要有原告做一个作出的举证,当然由于医疗纠纷属于比较特殊的纠纷,很多证据材料都是保存在医疗机构里面,因此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一些小的医院由于水平有限,医生误诊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患者家属为了更好的维权,通常会请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者的情况进行鉴定,这样才能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构成医疗......


·劳务关系出现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伤害的话我们是可以得到工伤赔偿的,这是我们为了工作应该得到的,不过当前还有很多人自身不会注意到这些问题,出现工伤问题时也不会进行报销要求赔偿,还有的人知道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付,但是又不知道要怎么操作。那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呢?工伤医疗费由谁出呢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范本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范本一、医疗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疾病诊断:治疗结果:二、方共同认......


·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有哪些规定?一、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下列情况属于《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医疗责任事故:(一)对危、急、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推诿、拒绝抢救,或自己有能力处理而不负责任地转院......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一、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1、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违约金,您只要按时及时地和医院一方提交辞职信即可。2、还有一特殊情况,即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关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如有,那么就需要如约履行赔......


·侮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一、医疗纠纷的起因通常有什么?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


·事实劳动关系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些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并不会和职工全部签署劳动合同,有些仅仅是靠口头承诺支付工资报酬。其实这样对于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伤害,后期发生纠纷的时候处理起来比较被动。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也有一定的评判标准。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判断标准是什么?我们一......


·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知道要与卖房者签订合同,但是却不清楚如何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因此往往因签订了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导致纠纷。那么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缓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获利4万,经辩护获自由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南京商标律师
    南京商标律师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包括:商标侵权打假,驰名商标认......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的贫困证明更能精准表达贫困的程度。那么,家庭贫困证明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家庭贫困证......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有一个认缴的资本额度。日后公司可能因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等原因,而需要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那么您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需要哪些材料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注......


·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交社保吗?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今天,社保已经成为对老百姓未来生活最有力的保障。对于在职的职工而言,其社保一般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但如果是个体户的话则就需要由自己承担社保费用了。那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交社保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一、医疗过错误诊案例2012年5月11日,患者张某因“发现盆腔包块”入住某医院,入院查体:下腹部扪及包块约20cm大小,上界达脐平,两侧达盆壁,无压痛。结合外院超声检查,初步诊断:盆腔占位。5月14日在全麻下行左侧附件切除+右......


·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出售人(卖方):身份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买受人(买方):身份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居间人(居间方):备案证书号码:营业执照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时间】2010-6-24为依法、公正、准确、慎重地办理死刑案件,惩罚......


·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条件?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辩护律师会根据会见的情况,根据法律理由和事实理由,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如果公安机关同意取保,缴纳保证金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如果不同意取保候审申请,会转为逮捕或者监视居住。按......


·我国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
      劳动人民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人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为了回报这些劳动者的努力,从国家层面制定了相应的职工福利政策,让我国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提高我国劳动者的生活水平。那么,我国职工福利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李律师好,我在黄坭冈做了有四个月的工没有拿到,请你帮帮我,把
·没有户口本能不能办理身份证
·律师,我有一个小案子,我已经提交了诉讼请求,提交了证据,现
·离婚需要的证件,请问我们双方同意离婚是否一定需要双方本人共同到婚姻注册处办理离婚
·在别人的介绍下制*自己并不知道是*品?现在自首会判刑吗?
·您好请问我这个情况是属于经济适用房吗
·我跟我男朋友没扯结婚证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孩子的户口在他那边,但是他一点责任担当都
·以这个为内容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推荐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热门城市

·铜仁律师
·
广州律师
·
安阳律师
·
海北律师
·
宿州律师
·
兰州律师
·
宜宾律师
·
平凉律师
·
安徽律师
·
德阳律师
·
南川区律师
·
黔南律师
·
荣昌区律师
·
台南律师
·
营口律师
·
澄迈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