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规定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债权转让的情况。债权转让在我国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债权如何转让?在法律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进行简单的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 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1、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该行为已经被宣告无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2、财产已经或将要发生转移,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无资力。如果债务人之行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人没有清偿资力的程度,即无资力状态时,则不能说该行为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行为与无资力之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其无资力系由其他原因引起,则不发生撤销权。
  
  所谓因果关系,即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导致其无清偿资力即可。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判断,如果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经不具备足够资产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能力,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该行为是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仍有一定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行为有害于债权。
  
  (五)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这一要件依债务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受益人均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指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资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
  
  2、第三人的恶意。对于第三人的恶意学术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受让人只需知道债务人是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便构成恶意.
  
  (2)受让人不仅要知道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价价转让,而且要知道此种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才构成恶意
  
  二、什么是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规定一级债权转让的意义。债券转让就是在不进行合同更高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您对债权转让注意事项等其他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本站专业律师,为您提供针对性回答。
  
  ...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债务的概念(1)会计意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能不能跟债权一起转让一、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那么这个为债务人的债务以自身的财产设定抵押的第三人一般与为债务人提供保证......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今天,往往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而与他人发生借款,而在实际借款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才有一个保障。而在签合同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明的事项。那到底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1、明确约......


·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在市场经济中,一家企业的经营不仅面临市场的冲击,同时也面对着企业自身的管理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企业的经营进入困难的境地,因此,一旦公司有了外债需要贷款,这类问题的解决就显得会格外重要,那么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流程借款单......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一、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


·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根据我国国家的法律规定,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是平均每天不超八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这个时间内工作就是正常的法定的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务劳动时间,超出这个时间就是额外的劳动时间,这个额外时间就是加......


·协议中断劳动关系如何书写协议书?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劳动合同一般会有一个期限,如一年或三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但双方可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可以签订一份......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履行的义务:  一、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这里所指的“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是指承运人业务范围以内的、符合法......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什么?
      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很多情况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都需要给予补偿。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广大劳动者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合同纠纷律师: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合同违约是很对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一些合同在签订......



·苏州要债公司
    苏州要债公司的存在合法吗?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



·遗弃伤病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战场救护秩序。我军的性质决定了军人不论职务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彼此应互相关心和爱护。在......


·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所在工作岗位的具体地理位置,实质上就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关系到工作的便利性,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了周围已有建筑的采光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了周围已有建筑的采光。需要注意,采光权是法律赋予房屋所有人的一种合法权利,如果因为新修建的建筑遮挡了采光的话,此时一般是会认定对他人采光权的侵犯,那通常侵犯他人采光权要如何解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


·基本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吗
      基本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吗?一、基本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吗基本工资不包括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根据工资的多少扣费的。(一)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


·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通常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就是因为
      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通常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就是因为醉驾,因为在酒后任何人的意识和行为都不受到控制,在这样的状态下开车将会直接影响到行车的安全,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处罚是十分的严厉,那最高院对醉驾电动车有啥新规定?下面就对此问题进......


·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公民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同时在受理了相关认定之后,也是需要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才行。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出结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补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为你解答。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规定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
·老师你好!请问我*理财公司存了7千多钱想取出来就不能到账,你能帮我解决吗谢谢
·二轮摩托车过户手续费得多少钱
·我有其他的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罚金未交影响减行吗?交不起怎么办可以监外执行吗?
·政府征用合用地,政府征用合用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烧伤该要多少赔偿金呢
·租房纠纷,我是租了甲的房子转租给丙并不准丙再次转租结果丙转租给了丁.我给甲交了房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热门城市

·白城律师
·
怀化律师
·
昌都律师
·
崇左律师
·
雅安律师
·
梧州律师
·
铜陵律师
·
安徽律师
·
绵阳律师
·
眉山律师
·
甘肃律师
·
厦门律师
·
邯郸律师
·
黑河律师
·
滨州律师
·
六盘水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