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很多合同的一种,在我们的生活中,定金合同的使用是非常广泛的,很多的交易或者合作都会使用到定金合同,法律对于定金合同以及要式合同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很多人容易把定金合同和要式合同弄混淆,那么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请阅读下文。
  
  一、定金合同的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二、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
  
  
  是。定金合同的条件是符合要式合同的。
  
  
  三、定金合同的特征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三、定金合同的相关法律
  
  定金合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合同符合要式合同的特征,固然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 ?的一种,合同对于我们的生活、交易以及很多事物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份书面证明,定金合同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在签署前必须了解相关的知识,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一、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合同法》107条就将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加以规定,只有合同继续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此,双方就合......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技术服务贸易合同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第一章合同内容......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一、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先履行方债......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一、运输合同有哪几类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3、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二、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现实中,不管是怎样的合同,要是在签订之后被认定为无效的话,自然合同的内容约定的再好也是没用,毕竟此时也不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而针对无效的合同也是需要做出处理的,那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操作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无效合同怎么确认无效合同的认定不仅是一个法......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4)由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南......


·遗产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可能您都清楚,在公民死亡之后,跟着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当然对遗产继承的时间,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到底继承的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帮助你进行了解。一、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一、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


·很多公民认为只要是自己的房屋,那自己就可以随意进行处分,包括
      很多公民认为只要是自己的房屋,那自己就可以随意进行处分,包括进行租赁、出售等等,但其实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出售房屋,我国法律中都是作出了相关规定的,其中有一些房屋不能够出租,那究竟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够出租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样......



·专业家事律师:民事上诉状(遗产继承)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XX,女,生于19......



·南京公司法律顾问
    南京公司法律顾问依法接受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



·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其父母分开的时候,也是要履行对该子女的扶养义务的,这点上面与婚生子女是没有差别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二......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免不了接触或创作各种各样的作品。不同类型的作品的著作权应该怎么判断其归属?我国有判断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详细内容。我国保护著作权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其......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关联交易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当中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情。因为在很多情况下,通过与他人进行合作来对自己的公司进行经营和扩张,已经成为个企业家在日常工作过程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步骤。因此在和其他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提出申请。看好拟购车辆后,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资信情况调查表,连同个人情况的相关证明一并提交贷款银行。(二)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会及时通知借款人......


·免于职务犯罪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职务犯罪通常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益职权实施的犯罪,此时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自然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认定构成犯罪,也是可以对罪犯免于刑事处罚的,不过要求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可以免于职务犯罪处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


·律师费与诉讼费有什么区别?
      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分别由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所谓律师费,是指律师代理案件所应得的报酬。所称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海事、行政等诉讼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诉讼费用主要有两种:......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如今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收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在限制着人们的行为,避免给他人造成严重的利益损失,对于职务上的管理也比较严格,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更是比较严格,那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xx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拖欠两个多月工资,一分钱不
·昨天我收到你们那边发的信息说我的家人在泰州市看守所
·我朋友昨天南航到潮汕机场途中转机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飞机上的东
·同事借钱不还不接电话失去踪迹
·洋浦经济开发区看守所的对外办公电话号码是多少?具体地址在哪?
·我妹妹朋友介绍她去手机店说能免费领取一千块 结果后来发现她用我妹san
·我在工地受伤了,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我被情人缠着怎么办,我被情人缠着


推荐律师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热门城市

·临沧律师
·
宿迁律师
·
黄浦区律师
·
金昌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焦作律师
·
台北律师
·
惠州律师
·
威海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玉溪律师
·
营口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琼海律师
·
株洲律师
·
娄底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