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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的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或者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浙江省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护理天数(原则上是一人)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3条第2款的规定)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丧葬费金额= 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元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浙江省高院民一庭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确定,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内容,从内容来看,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标准是根据上一年的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来计算,死亡赔偿金跟受害人年龄阶段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可以根据交通事帮发生所在地的人身赔偿标准来计算我们应该得到的赔偿。... ·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在侦查后认为是刑事犯罪就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起诉,那么作为刑事犯罪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除了检察院,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构成了犯罪,就会...... ·实缴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实缴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一、实缴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不用交税,以转让款项作为公司实缴资本的话,是合法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6、验房收房;7、办理入户及初始登记;8、办理房产证,登记产权;9、领取...... ·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就需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那么日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这医疗费是否能报销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对机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多次出台与机动车车牌相关的法规,对于机动车根据车牌限行和机动车车牌获得的摇号规定,是最受浙江人民关注的两项规定了,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一、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之限行规定浙江省机......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 ·上海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离婚是谁都不愿见到的事情,闪婚后离婚、多年感情破裂后离婚都非常常见,这两年还出现了扎堆假离婚的现象。全国离婚诉讼费用都要参考法律法规,上海离婚诉讼费要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和司法局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执行,下面给出一般标准下诉讼费怎么收取:一、离...... ·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哪些?一、倾力宣传教育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与否,离不开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迁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思想先行”的工作理念,克服急躁和盲动心理,采取多种方式,多了解群众的想法,多分析群众的顾虑,有针对性地做...... ·同居财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同居在当今社会十分的常见,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往往都会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后期一方不再进行同居,那么购置的财产该如何进行分割了?同居财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一、同居财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同居财产在分割时需...... 相关内容: ·泰州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合同纠纷起诉流...... 离婚后未还完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吗?事实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十分复杂的。由于用于买卖的房屋还处于抵押的状态,...... 一、公安局不批捕当天就释放吗?如果不批准逮捕,当日是否能放人是需要看公安机关什么时候接到不批准逮捕通知的,接到通知后立即......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一、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 ·私募基金的合法组织形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合法组织形式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的合法组织形式有哪些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和私有,国家有时也会将土地以一定形式给个人或企业使用,以此来更好地促进土地的合理...... 一、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 贷款诈骗一般是发生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自然采取的肯定还是一些虚假的手段或者隐瞒事实真相。贷款诈骗罪......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找张律师代理一个不当得利的案件,他是否有时间接 ·租房合同,我现以租房不知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驾驶摩托车逆行出了交通事故一般会怎么处理 ·故障车后面没放警告标志出车祸死亡人怎么出理 ·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 ·本人一楼有套房子出租,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楼上住户加装电梯 ·你好你这里可以帮忙代办外省孩子户口在高刘的迁户口业务吗?电 ·我想将户口迁移至南昌行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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