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持枪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财产性犯罪中的抢劫罪严重危及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抢劫罪是财产性犯罪中的非常常见的罪名。其中持枪抢劫是性质更严重的抢劫罪,所以,持枪抢劫量刑标准就显得很重要。我们将在本文中重点介绍持枪抢劫的量刑。
  
  一、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持枪抢劫及其量刑
  
  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加重构成的抢劫罪有下列几种情形:
  
  ⑴入户抢劫;
  
  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⑶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⑷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⑸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⑹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⑺持枪抢劫的;
  
  ⑻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加重构成的抢劫罪又可分为结果加重和情节加重两种情形,抢劫罪的结果加重,是指因抢劫而致人重伤、死亡的犯罪情况。
  
  在司法实务中,一般作如下处理:
  
  1、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2、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 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持枪抢劫是非常严重的犯罪,它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我们在此提醒您,实际生活中,因为每个案件存在着不同,可能存在法定量刑或者酌定量刑情节。需要进一步了解个案中持枪抢劫量刑的问题,最好是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请你登陆网站获得帮助。
  
  ...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
      对于聚众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即聚众斗殴罪的,此时往往只会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量刑处罚。而实践中,对聚众斗殴罪的判断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不过需要先了解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内容,下面我们问解答。1、犯罪主体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其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其余的还包括主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盗窃罪的客体主要是指侵犯了什么权利。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


·关于赌博罪与一般行为有什么区别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休息时间内总是喜欢打麻将,这也属于大众娱乐的一种方式,不过我国《刑法》中却规定的有赌博罪。那大众日常打牌的行为是否会构成赌博罪的。只要看是否满足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另外很多人也无法区分赌博罪与一般行为,那究竟关于赌博罪与一般行为有什么区别?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关于赌博罪与一般......


·刑事诉讼中什么叫做司法鉴定
      对于什么叫司法鉴定,能够详细说出概念的人不是很多,但是接触过司法鉴定的可不在少数。司法鉴定就是对难以确定的结果进行一次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得到一个符合事实真相的具体法律效力的结果,让法律认可,让当事人信服。但是司法鉴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一、什么叫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


·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罪,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而现实中要对行为人以此罪定罪处罚的话,则就需要先做出认定,那么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


·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


·没结婚证有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感情有时是没有东西可以永远栓住的,结婚后离婚的,同居后分开的,比比皆是,但往往很多时候却不小心有了宝宝,分开后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那么在法律上非婚生的宝宝在未成年前抚养费有没有法律保障,没结婚证有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


·一、无证醉驾一般判刑多久?
      一、无证醉驾一般判刑多久?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这一般是对驾驶人员合并处罚的。无证驾驶同时还有醉酒驾驶的情况,等于很严重的违章。其中:1、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拘留15天;你开的车辆如果是偷的:移送公安机关;如果是借的:车主吊销驾驶证、......


·抹灰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抹灰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商品房工程在完成砌筑工序后,泥瓦工会进行抹灰工程。这项工程虽说对主体结构质量不会产生很大影响,但是如果有质量问题的话,也会影响到墙体的使用寿命,并不利于美观。在验收方面,抹灰工程也有规范。那么抹灰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岳阳律师以不当得利之诉起诉继母,获得征收补偿款
      继女跟随其生父将户口迁入继母岳阳某区的家后,继母房......



·江宁离婚财产分割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为您解答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如何分......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男女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的,此时叫做解除同居关系。但要是生有子女的话,同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商解决,之后签订一份协议书。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该怎么写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


·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双方精神都是正常的,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形的出现,导致一方精神出现了问题,从而患上了精神病。那像这样配偶身患精神病的时候,另一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一、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意见不合,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很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每个环节都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很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每个环节都是有需要自己格外小心注意的地方。其中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双方来讲都是很重要的。那么请问买房子签合同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买房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房......


·​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能否启动鉴定程序
      1.在衡量个案情形是否符合法律关于依申请进行证据保全的条件时,法院应当基于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证据,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在全面审查申请保全所依据的初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证据保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对是否准许证据保全申......


·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机......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为促进土地资源科学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一个幸福的家庭需要夫妻双方通过结婚来建立。建立之后两个人的利益牢牢地绑在了一起,很多利害关系,都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承担,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需要双方共同来解决。而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债务的一些规定,那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持枪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退休教师死亡后妻子的待
·房子是公产房,我大伯的女儿以她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把房产证取走了,这个官司我们需要怎
·您好!我在去年初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湖南长沙的女士,见面后双方感
·现在离婚是不是有三十天的冷静期
·起诉离婚,因多种因素感情破裂要离婚
·范律师你好,我有个租房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有一套房子是租给托
·你好律师,我在58上买了一台电脑,到货发现电脑是假的,配置是
·工商死亡赔付给老人的赡养金怎么给


推荐律师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热门城市

·吉安律师
·
丰台区律师
·
德阳律师
·
大庆律师
·
新余律师
·
甘肃律师
·
荆门律师
·
巴南区律师
·
山东律师
·
丹东律师
·
海西律师
·
惠州律师
·
浦东新区律师
·
湘潭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九江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