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不少未婚女子在挑选伴侣时,往往将房子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可是,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不少美女的愿望可能会落。那么要是男方在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为您解答。案情:婚前丈夫按揭买房,房价涨了四倍丈夫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产房产证上一直是自己的名字。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供完房子以后,房子已经升值了4倍多。无奈这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只好向法院申请离婚,作为家庭财产中的大头,这套房子究竟归谁?结果:房子归男方,但男方应支付补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最新出台司法解释,此种情况,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所以,离婚后,房子仍归男方所有。但要向女方支付两类补偿:一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二是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额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额/房屋成本(实际购买价+还款利息+装修成本)×房屋增值(自结婚至离婚时)。律师说法:新婚姻法明确房子,却易伤感情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自从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不少人普遍感到法律对婚前财产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且由于此类案例的判决,使得许多新婚夫妇为了在房产证上加一个名字而争得不可开交,因此也影响了双方的感情。其实,婚姻中最稳固的依靠是感情而不是房子,让房子伤了感情是愚蠢的行为。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而婚后由夫妻共同进行还贷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将房子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与房产增值的部分。
  
  
  ...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协议书范本?
      当我们个人的财力不够或者是不需要我们单方面承担所有价款的时候,我们可以与人合资购买房产。这种情况通常见于子女共同出资为父母购置房产,婚前共同买房,或者是为了经营需要合伙人共同购买商业房产等等。今天,我们先来关注的是男女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行为,为了避免以后生活中的纠纷,双方可以订立协议。今天我们为......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只能是听别人说,在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其拿去公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吗?事实上,即便是不需要,不少购房者为了能更放心一点,也愿意花些钱去做下公证。下文中我们为你做具体解答。一、要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吗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


·回迁房是什么?
      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何区别?回迁房作为一种政府在征地后赔偿给当地居民的房屋,其价格较市场上的商品房相比低了很多,所以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往往您对回迁房不够了解,那么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怎样的区别呢?就让我们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一、房产民事诉讼受理范围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


·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怎么过户房屋给子女
      现实中,不仅子女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父母,父母也是可以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当然此时具体的操作都是差不多的,那到父母名下的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怎么过户房屋给子女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


·司法精神鉴定不一致怎么办?
      一个刑事案件中,被鉴定人经多次精神鉴定,每一次鉴定结果并不完全相同,对精神鉴定结论争议较多的案件性质多为凶杀、伤害、强奸、纵火,前两种案件多因为缺乏明显的现实动机而由司法机关提出鉴定,但常因为其性质重大,影响恶劣,被害人不满而提出重复鉴定,......


·民事诉讼案件呈报资料有哪些
      民事诉讼案件呈报资料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呈报资料(1)起诉状1、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起诉书应为手写或打印,手写起诉书的,应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3、原告是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名或盖章;是法人或其他组......


·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有效的,其实不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婚姻也可能是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一、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根据......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判刑吗?
      近年来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被犯罪分子侵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被害人的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所泄露,导致自己的平常的生活安宁完全被打乱,不仅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有的甚至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人们不禁要问,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判......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淳西镇南塘村史家......



·安吉县看守所
    浙江省安吉县看守所位于湖州市安吉县长思岭,距离县城大约5公里,......



·交通事故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嫌犯罪的,但如果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也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可是,很多人对交通事故的量刑问题不太清楚。那么,交通事故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非法集资具有哪些特征
      随着网络的发展,除了给人们生活的便利以及社会的促进作用之外,这无疑也是犯罪滋生的一个平台。利用网络进行的非法集资花样更加多,使人难以辨别。为了防止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对于非法集资具有哪些特征的问题,需要格外注意。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


·任意拍卖的原则
      任意拍卖是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任意拍卖的原则:    (一)禁止违法拍卖   ......


·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申请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除的话,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除了一些正常情况下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诉讼以外,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大多数在一审的时候就会判决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


·幼儿园校车管理新刑法中的相关内容
      近几年因为网络媒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闻进入到我们的视线,关于校车超载或者发生事故的新闻也渐渐地被您所关注。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如果校车因为超载导致发生事故,将会给多少家庭带来痛苦。国家新刑法中将校车超载纳入其中,就是为了严惩校车违法运营。我......


·保释的期限是多久,保释期过后怎么办?
      保释的期限是多久,保释期过后怎么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可能会遇到超期羁押的问题,与之相似,犯罪嫌疑人被保释的,也可能会遇到超期不解除保释的情形。刑事诉讼法规定保释的期限是多长?而要是保释期限过了又该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
      夫妻在实在不想和对方继续在一起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比如协议离婚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当诉讼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都要双方在场,如果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时,且在多时的等待之后依旧没能到场的话,又怎么办呢?以下就是关于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的......


·国家赔偿相关规定有什么?
      法律的不断完善,国家机关与机关人员侵犯到公民们的正常生活时,国家赔偿就起到了作用,也正因为有国家赔偿这个法律的出台,以至于国家机关就不会滥用职权来侵犯老百姓们,国家赔偿相关规定,这是人们不了解的条例,下面讲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起诉小偷进行赔偿的起诉书怎么写
·我丈夫刑释后我一直想离婚,但是丈夫不肯,我要起诉离婚,要怎么
·已在普查前如实申报超生小孩、最低应该罚多少
·您好,电瓶车冲充了公共厕所的电,车子被收去了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资,上那里投诉 。
·集资诈骗,检察院是以集资诈骗来起诉这个单位的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六年,公司一直到十六年的最后一年才绘给员工买保险,现在员工要
·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相关程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热门城市

·路环岛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东营律师
·
长治律师
·
怀柔区律师
·
无锡律师
·
桃园律师
·
大同律师
·
乐东律师
·
荆州律师
·
厦门律师
·
江西律师
·
普洱律师
·
白山律师
·
沧州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