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破产重整程序规定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破产重整程序规定
  
  公司在破产之后需要申请破产重整的要严格按照破产重整程序来执行,破产重整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认真的理解,以便于我们在申请的过程中减少错误的发生,由为您解答破产重整程序。
  
  一、破产重整程序
  
  1、提出重整申请
  
  (1)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连续六个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提出。
  
  (2)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前提出重整申请,破产宣告后
  
  2、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
  
  重整申请的审查
  
  (1)形式审查:审查法院有无管辖权、申请人是否合格、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实质审查: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合格、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的原因、债务人是否具有挽救的希望。
  
  3、法院的调查
  
  法院应当选派法官或委任具有专门知识经验而与债务人无利害关系的人员对被申请重整的公司进行调查,具体查明债务人的财力状况和经营状况,征询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人民法院。
  
  4、选任检查人
  
  法院应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选任专门的检查人调查公司的情况,以供法院作为决定是否裁定重整的参考。
  
  (1)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做出资产估价;
  
  (2)公司的营业状况依合理财务费用负担标准,是否尚有经营价值;
  
  (3)企业负责人在执行业务时,有无违法行为;(4)提出申请的事项有无不实。
  
  5、重整裁定
  
  法院接到申请到作出受理裁定期间内,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和其它影响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人申请,中止对债务人的其它民事执行程序或对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经调查认为符合重整条件,应做出允许债务人重整的裁定。
  
  6、受理重整申请裁定的效力
  
  法院裁定准许重整后,即正式启动重整程序。法院应在法定期间内公告准许重整的裁定,并将裁定书及公告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重整监督人、重整人、已知债权人、股东及主管机关。
  
  (1)债务人的财产权、经营权、或财产管理权由重整人在监督人和法院监督下接管,债务人停止一切职权活动;
  
  (2)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人为唯一合法的清偿债务和接受债权清偿的机关,债务人不得为同样的行为;
  
  (3)中止对债务人的其它强制执行程序;
  
  (4)成立关系人会议,作为利害关系人表达其意思的机关;(5)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应在法定期间内向法定的机关申报债权。
  
  7、重整计划的执行
  
  重整人应在债务人协助下及时制定出重整计划草案,交由关系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重整监督人提交法院认可,经认可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及关系人产生约束力。
  
  重整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债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债务清偿的期限和履行的担保及作出清偿的条件:
  
  (2)重整的措施:包括企业整体情况的处理、企业重新发展的资金来源(可借入资本、出售部分财产换取资金、股份公司可征得证券监管部门的同意增发股票或债券募集资金、或进行合理的资本置换);
  
  (3)重整计划的具体执行。
  
  大致可以分为:提出重整申请、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重整计划的执行三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很多需要我们去了解的问题,还有许多需要准备的材料等,破产重整程序对于申请破产重整来说十分重要,应该多多去了解。
  
  ...

·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原则上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依次按照,职工工资以及社保相关费用,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赔偿。那这其中债券又是怎么分配的了。下面就请您阅读关于破产清算债权分配的资料。一、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申请破产,是指破产申请人依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和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首要条件。申请破产对象主体的确定,也是决定破产申请是否合法有效的先决条件。那么,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解答。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


·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
      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现如今市场经济看似一片繁荣,许多企业不经意间就经营起来,实则也存在许多企业因资金困难等各方面的原因无法继续维系经营状态。每个企业的结束都会经历清算这个必经的流程。您比较熟悉的清算方式应该是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可能有人会疑惑,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接下来就......


·什么情况下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下破产清算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


·什么是破产保护人,破产保护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什么是破产保护人,破产保护人有什么法律责任在企业或者个人宣布破产,为减轻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可以有人资自愿为该企业或个人担保,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而对于破产保护人有相关法律,将为您解答。一、破产保护人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在这个时代身份证这个证件是我们经常需要拿出来使用的,所以就会容易出现丢失这个问题,当我们缺少了他,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面临一个或几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这个问题就会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接下来就由我们的律师来为您解答。......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在给予公司自治空间的同时,网站带您分析其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一、合同撤销权1、定义: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



·“合同”离我们有多远?
      平时我们总觉得“合同”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合同......



·桐乡市看守所
    浙江省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乡市凤鸣路,坐北朝南,在桐乡......



·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针对儿童的犯罪案件屡有发生,是另广您长和社会各界都比较痛心的一个问题。现在除了拐卖儿童案件以外,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就是会发现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对我国的儿童实施猥亵,虽然没有构成强奸,但是猥亵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强制猥......


·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房屋过户的方式除了买卖,还有一种赠与的方式,通常房屋赠与都是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相对于房屋买卖过户而言,采用赠与的方式可以节约不少的税费。那么房屋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一起透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具体做个了解吧。一、房屋赠......


·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
      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在我国汽车脱审多久不能再审?1、就一般家用私家车而言汽车脱审三年就不能再审车了。2、一般家用私家车而言汽车脱审三年就不能再审车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


·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我们所说的国家在运行,在发展,其实背后是由无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的结果。是人就会犯错,工作人员犯错,也就促使了国家在某一方面的犯错,这时国家就要进行反省,对受害者赔偿。那么,国家赔......


·关于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婚前财产是怎么规定的?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程序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程序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


·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契约样本
      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契约样本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倾向于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感觉这样更有安全感,但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往往会涉及许多法律问题,最关键的一个文件就是房屋买卖契约,网的我们下面带你了解,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一、商品房买......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经过亲子鉴定,发现离婚后争取过来的孩子非自己亲生,对此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求生母抚养孩子,同时认为对方有过错的,可请求损害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一、孩子非亲生可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破产重整程序规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帮公司向他人借了一笔款项,而且只有担保人自己的签名,担
·老人过世后,该房产该如何划分?
·016.1.1委托上海XX产权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span>
·网络诈骗,金额较大,损失惨重,九万巨额
·交通事故,70多岁太太撞到了,住院6个月身亡
·微信号被别人强制登录导致我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可以对其提起诉讼吗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武夷山凯捷工地受工伤八级,能赔偿到多
·工人工地出事,承办方拒绝支付医疗费,如果到法院起诉应当到事发地的法院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热门城市

·巫溪县律师
·
长治律师
·
保山律师
·
屯昌律师
·
哈密律师
·
石嘴山律师
·
新乡律师
·
江门律师
·
广西律师
·
德阳律师
·
海南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雅安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虹口区律师
·
崇左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